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财、税、库“月报”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财预字[1994]25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4-07-27 实施日期 1994-07-27
法律话题 金融监管 ;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 金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财、税、库“月报”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财预字[1994]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分金库:

多年来,由于财、税、库三家的财政、税收和国库收入月报的统计时间、范围不尽一致,造成最后的结果各不相同,中央收入与地方收入无法比较等问题。为了给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统计数字,需要进一步完善财、税、库三家的“月报”制度。经研究决定,在恢复国库系统“电月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财、税、库“月报”的有关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月报”、税务“电月报”和国库“电月报”(以下简称财、税、库“月报”)应于次月5日(节假日可顺延)前分别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地、县财、税、库“月报”报送日期应由省级财、税、库作出统一规定,并报上级财、税、库备案。

二、各级财、税、库三家在编制“月报”本级收入时,应对收入进行认真核对,编入各自“月报”的本级收入必须是经三家核对无误的数额。编入省级财、税、库“月报”的本级收入应为月末的数额;编入省以下各级财、税、库“月报”的本级收入应为月末的数额;编入省以下各级财、税、库“月报”的本级收入应为月末的数额;编入省以下各级财、税、库“月报”的本级收入的日期应由省级财、税、库作出统一规定,并报上级财、税、库备案。

三、各级财、税、库“月报”数额必须以实际缴入国库(包括支库)、中心支库、分库、总金库的收入数为准。已经缴入国库经收处但尚未缴入国库的收入数,不得列入财、税、库“月报”。

四、国库系统的“电月报”的格式、编制方法和报送程序由人民银行总行另行制定;现行财政和税务部门的“月报”格式和报送程序不变。

五、本《通知》从报送八月份“月报”起执行。

1994年7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关于印发《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 · 2022-08-25
  2.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2010年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 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原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 · 2010-03-01
  3. 苏州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办法 苏州市政府 · 2004-12-14
  4.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 · 2010-01-04
  5.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5号-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 审计署 · 2009-12-30
  6. 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2007修正) 甘肃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7-03-30
  7. 财政部关于禁止财政系统国债中介机构违规拆借资金的紧急通知 财政部 · 1998-10-12
  8.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规范税收征管严格依法理财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 2012-07-24
  9.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银川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 · 2021-07-01
  10. 包头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 2006-03-29

相关工作报告范文

  1. 税务部门放管服自查报告 75人关注
  2. 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工作自查报告 38人关注
  3. 市政府2026年财政预算草案工作报告 32人关注
  4. 财政局年度信访工作总结报告 24人关注
  5. 2026年国债年度总结报告 84人关注
  6. 区人大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83人关注
  7.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85人关注
  8. 税源建设工作整改报告 63人关注
  9. 某区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96人关注
  10. 政府采购整改自查报告 33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