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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交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测评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8-22 实施日期 2007-08-22
法律话题 知识产权 产业领域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广交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测评的通知

各分团:

近年来,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多地成为国际经贸展会的焦点问题。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并于2006年3月1日颁布实施。作为“中国第一展”的广交会更是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为贯彻实施保护知识产权这一国家战略,进一步加强江苏交易团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提高参展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江苏交易团决定对第102届广交会的所有参展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测评,具体如下:

1、测评办法:省外经贸厅网站现已开通知识产权测评系统(http://www.jsdoftec.gov.cn/test/index.html),江苏国际经济咨询公司在其网站(www.jsexpo.com.cn)的广交会专栏中也设有链接。参展企业登陆系统进行测评时用户名为本企业广交会代码(可在登陆页面上查询),密码由江苏交易团经各市分团及省级分团下发给企业。参展企业凭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后,系统将随机生成一份由50道单项选择题组成的试卷,每题2分,满分100分。

此次测评的相关复习资料(包括广交会参展展品管理规定和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及处理办法)也在系统页面设有链接,供参加测评的企业人员复习。

2、测评要求:每家企业有两次测评机会。初次测评通过标准为80分,第二次通过标准为90分。初次测评未通过的企业则需要进行第二次测评,两次测评均未达标的企业将不予进行第102届广交会备案登记。参展企业须于2007年9月5日18:00前完成测试,逾期未完成测评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广交会参展资格。

请各分团根据通知要求尽快将用户名及密码下发给相关企业。对于今年新参展企业(未分配广交会代码),各分团需将企业名称和类别先报江苏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汇总后上报江苏交易团,由交易团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此次知识产权测评意义重大,各分团及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展企业的测评工作。

特此通知。

省外经贸厅联系人:金虎 袁明

电话:025-57710107 57710197

网址:www.jsdoftec.gov.cn

江苏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网址:www.jsexpo.com.cn

联系人:夏石磊 陶晓毅

电话:025-52327359 52261701 传真:025-52268295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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