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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关税〔2024〕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4-08 实施日期 2024-04-08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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