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筑垃圾和
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4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蒋宏坤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南京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古典名园的修复、设计方案,必须具备相应的材料,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筑垃圾和
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市政府关于修改〈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等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4月2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蒋宏坤二00四年五月十二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南京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古典名园的修复、设计方案,必须具备相应的材料,按规定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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