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2010)

文章来源:海关总署
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令第190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状态 已经失效
发布日期 2010-03-15 实施日期 2010-05-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商务服务 ; 公共管理 ; 物流仓储

海关总署令

(第190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年3月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规范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4号,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由“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修改为“国际转口贸易”。

本决定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公布。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0修正) 海关总署 · 2010-03-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8第二次修正) 海关总署 · 2018-11-2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8修正) 海关总署 · 2018-05-2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2017修正) 海关总署 · 2017-12-20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 · 2005-11-28
  6.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保税区及保税物流园区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 · 200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