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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模板十篇

发布时间:2024-02-24 17:40:18 查看人数:91

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模板

第一篇 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模板2900字

一、实习时间:_月28日----12月12日

二、实习地点:____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四、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五、实习感悟: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

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习,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考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

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

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

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给予我们宝贵的实习机会,在我们的人生经历中留下珍贵的一笔。

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范文

第二篇 2023年暑期法院的相关实习报告1400字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第三篇 2023年10月大学生法院实习报告模板1100字

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4日,在母校吉林大学法学院的组织下,我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批捕处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对于法学及法律实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和好评.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协助指导老师装订了大量的卷宗材料,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察搜集的证据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于一般的常见多发刑事案件:侵财类案件如盗窃,抢劫,抢夺,大都有公安机关提供的抓捕经过,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以及扣押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如交通肇事,会有抓捕经过,犯罪嫌疑人供述,现场勘察报告,车辆鉴定结论,法医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通过对以上案卷的整理,阅读,对证据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证据不仅是课本上刻板的分类,更是客观,真实的,跟案件有着紧密联系,能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事实.证据的重要性在案件中显的更加突出,同时也突现了证据的收集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决不能为求破案而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及其违法行为得到法律的追究. 随同指导老师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对于讯问过程及讯问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

(一)提审过程,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制作'诉讼权利告知书'和'讯问笔录';提审需要有两人在场,一人提审,一人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要如实记录,不能漏记,错记或故意不记;不能对笔录进行随意涂改;笔录制作完毕后,要由犯罪嫌疑人核实并签名,按手印.

(二)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是建立在对案件材料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提审主要是核实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是否有遗漏以及关系案件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能否符合法定的逮捕条件.提审犯罪嫌疑人时要对其讲法,明理,使其主动,真实的交代事实,不能把犯罪嫌疑人当成罪人,也不能完全站在犯罪嫌疑人一边,对其同情,而带有严重的主观好恶,使讯问失去实质的审查意义. 在老师的指导下,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经过对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的阅读及审核,对犯罪嫌疑人主要犯罪事实的核实,对案件就会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现在就需要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及犯罪事实,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这时,必须认真阅读有关的法律规定,区分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最终确定是否批准逮捕,及以什么罪名逮捕.在'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要详细记载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得出结论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做到批捕的准确.

半个月的实习是短暂的,但收获的是知识和继续学习的动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要自己不断的学习,持续的积累,一定能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出力,为百姓谋福.

第四篇 2023年毕业生法院实习报告3350字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邢台县人民法院实习。邢台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一、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起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天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中午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二、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书写法律文书。在实习的6周中,帮助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内容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可以,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通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现在很后悔在学校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现在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学校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希望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出色完成。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三、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第五篇 暑假中级法院实习报告1300字

暑假中级法院实习报告

一、实习主要内容:

(一)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锻炼实践能力:观摩学习法院工作方法、旁听各类庭审、请教实习疑惑,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二)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宁波市中级法院为例):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涉外案件;__案件;局级以上国家公务人员__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权没有实际中宽泛和明确。

(三)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书记员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读法庭纪律;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权利、询问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

(四)了解案件终结程序(以死刑为例):庭审结束;合议庭合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高院复核;宣判;执行刑罚。

(五)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领取相关资料、提押、宣读(主要宣读事实和判决部分、告知上诉权利、期限等)、签字确认送达回证,实习总结《宁波市中级法院暑期实习总结报告》。

(六)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案件资料的分类整理;统一材料格式;统一装订;送档案室检查、归档。

二、主要收获和体会:

通过两个半月的实习,全面的接触了司法实践。深入了解了所在实习单位的工作特点,熟悉司法系统的实际运作、明确司法实践中刑事审判一庭的受案范围、参与庭审前准备工作,熟悉开庭审判程序、了解案件终结程序、参与、学习宣判和送达程序、参加卷宗整理和归档工作。受益非浅,收获和体会亦不少,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经过观察和咨询,弄清楚了司法实践中的管辖范围(参看前文)。总的来说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便于审判活动的开展,稍微有点调整。具体操作上比法律规定的清楚了很多,这里面有惯例的影响,也有实际操作的经验总结。

(二)亲身体验了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对司法实践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规定有出入,有些能够理解,比如检察官对被告的询问态度等,比较严厉,受职业影响太多,和整个大环境有关系。但对实际运作中的某些问题还是认为司法实践有待进一步改善:

1、公安、检察机关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遇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事人时如何操作?这似乎有现成的答案很多人都会回答:由询问人口头宣读后,如与实际一致则令被询问人签字。这似乎很合情理,实际中也这样操作。然这一看似正确、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询问人员事实求实的基础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检察机关作为即将在法庭上与被询问人对峙的一方,何以保证其录制的笔录与被询问人(法庭审判时被告)的供述,谁能保证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宣读的内容和让被询问人签字的内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审被告就辩称由于其不识字,不知道当时念的是不是和其签字的笔录一致,并当庭推翻了公安的笔录。予以为,对于不识字、没有文化的当时,公安、检察机关在录制笔录时,尤其是签字确认程序应进行录像备案,一则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防范公安、检察机关徇私;二则利于庭审时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检察机关在法庭举证时,经常是n个证据一起举,这对被告要求很高,经常有些被告人,听不清楚,不利于被告行使合法的质疑权,也不利于法庭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六篇 精选2023法院实习调查报告2100字

精选2023法院实习调查报告

调查内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

调查时间: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3

调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民三庭

调查方式:资料汇总 调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产生的纠纷越演越烈,供暖纠纷案件大幅激增,成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长最为迅速的一类。供暖作为一项社会公用事业,维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运转,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由于供暖纠纷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处理该类纠纷,还必须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建立一个适应社会发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过对供暖纠纷的特点及产生的原因的调查分析,来解决供暖领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问题。

调查结果:在实习期间我有针对性的对在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办理的供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资料汇总:__年铁锋区法院共受理供暖纠纷案件132件;__年上升为206件,增幅56.1%;__年更猛增到398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与__年相比增幅高达129%。 近三年来,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成倍增长,我认为供暖纠纷案件激增现象的产生包括下面六个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近年来,大批住宅小区建成使用,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种矛盾,业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费的现象非常普遍。

二、业主个人因下岗、失业等客观经济原因而无力支付取暖费,从而造成拖欠。下岗工人、失业人员等社会低收入人群因经济拮据无力承担取暖费、而被供暖单位告上法庭,这类情况约占供暖纠纷案件的80%。

三、供暖单位供暖质量不合格导致用户拒交取暖费。例如住户室内温度不达标,没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温度标准、时间标准,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费。此类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热单位无力支付供暖费引发纠纷。根据相关规定,供暖费原则上由单位负担,除非采暖人没有单位。随着供暖费成本的逐年上升,单位的采暖费用负担越来越大,有相当一部分用热单位由于改制、重组,

职工下岗、分流,以及企业破产等变化因素,出现了无人交费,无力交费或者不愿意交费的现象,造成供热企业收费困难,致使供热单位被欠费拖累的难以为继。

五、用热方未及时变更供暖协议引发纠纷。这种情况主要包括三种因素。其一,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热单位对供暖费的承担方式也随之进行了改革。用热单位与职工约定,职工承担一部分供暖费用,或是将供暖费用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由个人直接交纳供暖费,单位不再负担该项费用。但是用热单位却未曾对原供热协议中供暖费的承担条款作出相应变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热协议的一方相对人,仍应对供暖费承担付款义务。其二,有些单位与供暖方签订供暖协议后,部分职工用户与该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或调离本单位,而单位没有及时与供暖方就职工供暖费的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变更或解除,当供暖单位收取供暖费用时,又拒绝为该部分职工支付供暖费,从而产生纠纷。其三,有些单位职工购买了单位房屋的产权,但是未及时通知供暖单位变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职工不知交纳,所在单位误以为职工已经交纳,而供暖单位等待用暖单位交纳的脱节现象。六、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目前的整体串联供暖体系,在技术上无法满足用户自愿选择的要求,在供暖费用较高的情况下,部分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费的方式表示抗拒,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供暖方只有诉至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从而也就使得供暖费纠纷的案件大量涌现。因供暖合同具有连续性的特点,而一次诉讼或追讨只能解决之前拖欠的费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下一个供暖季到来时往往会再次产生新的大量纠纷。

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纠纷案件激增现象得到切实的解决,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应当对供暖的章程、规定、标准予以明确,建构起完善的供暖机制,减少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二、当用户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交纳时,政府应当进行行政给付,给困难户一定的补助。特别是对于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重点优抚保障对象和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需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三、研究制定供热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供热行业的管理标准,重新制定供热企业的资质管理办法,使供热行业逐渐形成政府宏观控制、特许经营、适度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同时,采暖户应当及时交纳取暖费,如果认为供暖的温度达不到标准,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装修时对房屋的结构作了更改,改变了供暖线路。另外一般刚开始供暖时供暖办设有监督电话,用户可以请他们来测

量温度,尽早解决问题。四、不管单位是出于什么原因,经营不善还是职工过多,总之取暖费是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单位有义务替职工交纳。五、相关单位应将合同主体变更、供暖价格调整等情况及时通知用暖方,并变更相应条款,以免发生纠纷。六、通过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提高齐齐哈尔市供热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益,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以解决整体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的情况

第七篇 大学毕业生假期法院实习报告2500字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我爱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3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和行政工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八篇 2023法院实习报告5000字1600字

一、做人处事方面

__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只有两名执业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实习律师,一名行政工作人员(兼律师助理)。不过小所有小所的好,小所的机构和运作都比较简单,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简单,适合我这种没有多少实务经验的大二学生,而且对于实习生而言,可以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而且有时候人手不够的时候,可以直接参与办案。

执业律师平时都很忙,忙于与当事人沟通、取证、跑法院、查资料,很少会手把手带实习生,我们实习生想学点东西并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必须从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入手,虚心求教,用心观察。

所以,和实习律师、律师助理乃至行政人员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可以为自己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如鱼得水的人际环境,另一方面以真心取得他们的信任以后是真的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无论是从专业技能上还是从做人处事上,他们会毫不吝啬地提醒和指点。

如何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呢?我的心得是不怕吃亏,多帮忙做事,主动关心他人,感情投资,攻心为上。比如,主动一点帮实习律师做事,分担他们的任务,他们往往会很愿意教我们实习生做事,一来我们实习生确确实实可以减轻他们的工作量,二来他们实习当学生当惯了,转换角色当老师能带给他们成就感和荣誉感,所以他们也很愿意教给我一些事务上的东西,比如各种起草合同要注意的地方,怎样去理顺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等;再如。

帮律师助理干些琐碎的杂物,我在事务所实习的时候,就是有空的时候常帮律师助理打印一些文件、去银行交诉讼费之类的杂务。久而久之,律师助理对我也有点心存感激,当我在完成律师交付的任务有困难的时候,她也会主动为我跟进,给我提点。

二、在专业的务实方面。

1、学会了如何理顺和分析一个案件的法律关系。

社会生活千姿百态、复杂多样,发生在社会生活当中的案件往往也会纷繁复杂,如何在各种头绪万千的复杂案件中理顺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就显得非常关键,这需要我们在千丝万缕中抽丝剥茧,提取出最主要的法律关系,然后适用最恰当、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法律条文。例如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提起确权之诉一案:

(基本案情:__年3月20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购入一批设备材料,并签订了购买合同,合同规定货款付讫日期为设备材料所有权的转移日期。直到__年9月15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还没有向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付清货款。

原来,在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和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的买卖行为以前,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就欠佛山市机械设备厂80万元的货款并到期未还,__年9月15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向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要求拍卖还属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所有的那批设备材料,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判决准许佛山市机械设备厂的诉讼请求。现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不服,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辩称其属于善意取得)。

经过整理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本案中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关于设备材料所有权转移,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未生效,因为买卖合同明确规定了货款付讫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所以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设备材料的物权。而我们知道,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善意取得要符合相关要件才能成立,其中一条是一定要买方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才能成立善意取得。

很显然,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连货款都没有付清,不能算是付出了合理有偿的对价。纵观整个案件,争议的关键在于本案的一方当事人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与案外人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标的物具有瑕疵的买卖合同。

东莞市富环塑料有限公司以佛山市机械设备厂为被告的执行异议之诉于法无据,应以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为被告另提起确权之诉,也可要求广州富湾装饰有限公司对其承担有瑕疵担保责任。可见,在适用法律以前分析清楚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是处理好案件的关键。

2023法院实习报告范文5000字

第九篇 柬埔寨法院特别法庭实习报告2450字

1.国际刑法

国际刑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目的是为了惩罚能够威胁国际社会整体的严重罪行,虽然国际刑法在体系上只处理种族屠杀罪、战争罪、侵略罪、危害人类罪这几个核心罪名,但从二战以后的国际军事法庭,到国际刑事法院,再到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的国际刑事法庭,都产生了大量复杂的判例,同时,对国际刑法规约的解读也涉及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和不同法系、法律传统之间的博弈,由此形成了国际刑法学科。

2.eccc简介

eccc (e_traordinary chamber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是一个由柬埔寨政府和联合国于2003年签订协议成立的特别法庭,目的是由联合国援助柬埔寨,调查和审理柬埔寨共产党执政时期(即红色高棉时期)发生的种族屠杀、危害人类等国际刑法上的罪行。eccc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国际刑事法庭,因为它内部由国内和国际两套体系,一方面,法庭依据的实体法是eccc规约,另一方面,它又遵循柬埔寨国内法作为程序规则,同时,法庭的每个机构和部门都由柬埔寨籍律师和国际律师两套人员组成,判决必须遵循超多数决原则通过。

总体而言,在eccc,案件的处理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由检察官办公室立案、收集证据、提起诉讼;第二,检察官将closing brief呈送调查法官办公室,由调查法官确定罪名,确认证据;第三,调查法官发布closing order,将案件移交pre-trial chamber预审庭;预审庭的作用主要是监督检察官的工作,保障被告的权利(the right to fair trial),然后在确保程序合法的前提下,确认指控;第四,案件到达审判庭(trial chamber),审判庭由三名柬埔寨籍法官和两名国际法官组成;第五,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以后提起上诉,案件就会由最高法庭作出上诉审,也是终审判决。

在eccc成立的这十五年内,一共审结了两个案件(case 001和case 002/01),第三个案件(case 002/02)在2023年11月16日刚刚宣布summary judgment,即将进入上诉程序,另外两个案件(case 003和case 004)还在调查阶段。这似乎印证了针对国际刑事法庭普遍存在的质疑:效率低下,但事实是,一方面,国际刑法处理的案件范围都及其广大,受害人数以万亿,调查取证工作非常耗费时间人力;另一方面,eccc的内部规则要求,法庭的所有文件都要翻译成英文、法文和高棉文三种语言,而法庭的文书往往都是成百甚至上千页,所以翻译工作也异常繁重;此外,法庭的两套人员和决策体系涉及也会带来一些不效率,如最近在调查法官办公室,由于对被告是否适格的问题产生分歧,国内法官和国际法官发布了两份不同的closing order,同时,检察官办公室对国内法官的closing order也提起了上诉,由此为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更繁杂的程序。

3.为什么选择eccc

在参加过2023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英文赛以后,我发现国际刑法是自己很有热情去发展的领域,因此申请了eccc的实习生岗位,经过投递简历、电话面试以后,幸运地收到了录取通知。本次实习我选择了检察官办公室,一是因为这是所有案件开始的地方,在这里能够更全面地看到整个法庭的运行和案件审理的流程,二是因为在icc比赛中我担任的是被告辩护律师的角色,所以这一次想站在受害人一方看问题。实习开始之后我更确信了自己当初的选择,检察官拥有整个法庭最多的实习生,有着来自法国、美国、意大利、澳大利亚、印度等世界各地的同事,他们都有丰富的国际组织实习经验、多语言的工作能力和l.l.m的学历背景,和一群优秀的同龄人一起工作,体会到的是一种不同的“教学相长”,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沟通弥合了许多刻板印象,增进了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了解。

在eccc,每个实习生都会给被安排一名律师作为主管,负责安排、检查、反馈实习期间的所有工作。这些律师都是联合国的工作人员或顾问,在进入联合国系统之前往往都是本国优秀的律师或法官,不仅有丰富的法律执业经验,还对国际公法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在实习期间,和主管的每一次互动都是一次受益匪浅的学习过程,从如何进行法律检索、如何在上百页的判例中找到最相关信息、如何撰写法律备忘录、如何起草法律文书等实际工作技能,到对某一法律原则原理的理解、案件事实与法律问题的对应等法律技能,都会得到他们耐心而细致的指导和帮助。而和其他每一位律师的交流都会得到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如办公室每两周开展一次的legal talk活动,会就当下热门的国际法和人权法议题进行介绍和讨论,关塔那摩案,菲律宾禁毒活动中的反人类罪行都成为了讨论主题;此外办公室还有career talk,每次由一名律师分享他们的职业经历,给予有志于从事这个领域的后辈经验和建议。

4.工作内容

在三个月的实习中,让我体会最深的一项任务是在即将到来的case 002/02的上诉中,针对被告在最终陈词中对两位关键证人质疑草拟回应,证明这两位证人的证言具有合法的证据效力和证明力。这一部分的工作持续了半月有余,第一步必须详细检查被告援引的所有脚注,返回原文件查看其证据是否支持他们的主张,第二步是阅读检察官办公室提交的closing brief,整理出我方用到这两名证人的证言之所有事实,第三步即是回到证人证言本身,阅读全文看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具备案件细节、是否能得到其他证人证言的印证,第四步,在最终对该证人的证据有了全面和详细的了解以后,才真正开始草拟工作。在阅读了四十余份证人证言,整理出七十多页分析表格后,最终成型的草拟回应只有短短六页,而如果幸运的话,这一部分内容将会在检方的上诉书中占一小段比重。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工作都让我体会到了非常的责任感和成就感。

5.经验

简历中最重要的针对工作岗位突出相关优势;

口语很重要,它能让你快速适应工作环境、融入集体、做到有效沟通;

实习期长短虽然重要,但作为在校生,在不能保证长期实习的情况下,保持工作之间的连贯性更重要;

不要太过焦虑,趁最好的年纪做最想做的事。

6.结语

因为找到心之所向很难得,能做自己热爱的工作也很难得,所以这三个月的经历弥足珍贵。更因为,在eccc检察官办公室的所有律师和同事身上,还能看到闪烁的理想主义、最友善的人际关系,和最开放的支持与鼓励,更让我坚定了在这条道路上继续前行的决心。正如丘吉尔所言:“这不是结束,这甚至不是结束的开始,但这可能是开始的结束。”

第十篇 法院实习报告优秀5000字5100字

在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的这一个月,虽然时间不长,接触到的事情也不是很多,但是从第一天开始,我就意识到这一个月将有可能比我在学校一个学期学到的东西还要多,因为作为一个学生,我知道,有些东西无论书本上或是别人描绘得多么生动、形象,如果你从未亲身体验过,那么你就无法真正知道是什么,或者可以说无论你把书本的知识研究得多通透,如果没有实践过,你就永远还是个门外汉或只能纸上谈兵。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敢说自己真的学到了很多,但是对执行却有了很深的感触。

从对执行一无所知开始到接触第一个案件、写第一份执行笔录、民事裁定书、公告,装订第一份案卷。我始终是以一个初学者惴惴不安的心情对待这一切。因为这一些事情从头到尾我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根本不知道如何将理论知识与具体的实践结合起来,但这个过程让我感到羞愧的同时,也让我逐渐地加深了对执行有关知识的了解,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执行制度的设置与现实操作之间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缺陷

无可厚非的是任何的法律制度的设置都不是尽善尽美的,执行当然也不例外。通过接触具体的案件、外出执行及整理案卷,我发现,很多的执行制度并不是很合理。

首先,所有的案件在经过漫长的调查取证、起诉、审理过程后将进入执行阶段,可以说执行作为每个案件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对整个案件的总结,无疑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如果执行不了,则对双方当事人而言,前面阶段的努力将付诸东流,所谓的审判结果也是毫无意义的,尤其是对胜诉方而言,这样的结果无疑很残酷,就像是经过了一场激烈的竞争后明明知道了自己是胜者而在等待拿奖的过程中突然被宣布比赛结果作废,显然有失公平。所以,虽然审判结果有赖于执行才能实现,执行也必须以审判结果为依据,二者之间关系密切,但是鉴于执行程序的重要性,法律在制度设置上明确地规定了审执分离,赋予执行程序独立的地位。同时,由于执行是一项操作性很强的工作,法官要求具有一定的自由发挥空间,因此法律也赋予了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是在具体的实践中,我发现,执行程序的独立性以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度并不是很明确,具体体现在:

(一)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很多的案件可能因为案外第三人提出异议而被迫中止执行,就比如在最近我接触到的有关湘潭市建行雨湖支行诉广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欠款执行一案中,就是因为案外第三人认为在拍卖过程中侵犯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而提出产权异议使快要执结的案件不得不中止。这让我想到的是,虽然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法院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7条也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这两条规定解决了两个问题:

一是用执行通知的形式驳回案外人的异议;

二是中止执行的范围仅限于异议部分的财产。可以说其奠定了我国执行异议制度的基础,但是,我认为还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我国现行的执行异议制度是为了维护案外人实体上的合法权益而设计的,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可以独立主张实体权利,实质上是其与执行当事人之间是一种具体权益争议,而执行机关的权限是处理执行程序事项的异议,无权就案外人的实体权利加以裁判,然而民事诉讼法却规定由执行机关以审查权代替审判权,显然剥夺了案外人以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同时也违背了审执分离的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混淆了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使民事诉讼各程序之间的职能混乱。而且,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依据,以通知或裁定的的方式处理案外人异议,无疑是将执行通知书作为强制执行程序启动的前提,但执行通知书并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而仅是执行过程中告知当事人及案外人有关执行活动的一种书面形式。当事人或案外人对其都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上诉,而裁定仅处理程序性事项,用它来解决实体问题无异于剥夺了当事人的上诉权。

(二)从整理案卷的过程中,我发现其实很多的案件并不能顺利地执行,要么中止,要么延期执行,从而导致累案堆积。虽然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法律赋予执行人员在处理案件自由裁量权的同时并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限制。一方面,对于中止执行问题,法律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某种特殊情况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下来,待这种特殊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继续进行执行。”然而在何谓“特殊情况”的认定上,《民事诉讼法》第234条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规定尽管列举了一些具体情形,但总体而言,都只是作了一些概括性的规定。另一方面,在延期执行规定上也是如此,法律只作了“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之类模糊规定。

从这些规定来看,目的在于赋予执行法官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作出处理的自由裁量权,但是由于规定过于模糊,没有对限度作出规定就使法官难逃“滥用”的嫌疑,虽然像延期案件中作了诸如“需院长批准”的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院长通常情况下对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本不了解,只是听案件承办人的汇报,且这种汇报由于没办法排除法官在汇报过程中对案件的主观意见,往往会影响到院长作出客观的判断,而且有的情况下甚至连汇报都免了,直接由院长批示,这种做法明显很不公正。在目前普遍追求办案效率的背景之下,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结案率支持法院的工作报获得通过,法官难免不会形成一种选择性执行案件的态度,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或设法中止个别占用司法资源较多的“骨头案”、“钉子案”,而这种做法也不违背程序,可以使法官免于错案追究责任。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另一个表现是反映在执行通知书上。

一般而言,民事判决书对义务履行期限已有明确的规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而执行通知对被执行人履行给付义务期限却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样造成的后果是让当事人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意义不大,而真正具有决定权的是执行法官。这种结果不仅影响了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削减了当事人对执行的信服度。而且法律仅规定“由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执行活动”,可见执行监督力量的单一并没有能够使这种自由裁量权得到有力的限制,从而使信访案件日益增多。

二、理论与现实的差距

另一方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执行制度与现实操作之间的脱节。很多的案件在当初设置的目的是很好的,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只能作为一种形式而存在。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譬如,我国《民事诉讼法》底97条规定“对追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三类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案件作出裁判之前,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即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以解决该当事人生活、生产经营之急需。然而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的实践中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却很少。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方面,这类案件的当事人对先予执行措施的法律知识了解甚少,他们根本不知道要去申请或如何去申请。另一方面,案件承办人怕麻烦,而且怕受到错案责任追究,不愿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因为采取该措施涉及到要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采取先予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等,有时案件承办人花费大量的人力,精力,财产都没有结果。因此,即使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先予执行措施,案件承办人也不愿去启动该程序。

再比如在执行理论上经常会看到“限制消费”这个词,即在执行的过程中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随时进行监督,防止其进行一些不合常理的高消费活动以避免其刻意逃避履行义务而陷入的履行不能。但是问题是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根本不可能对每一个案件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活动进行随时的监督。另外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从逾期之日起双倍计算利息,但很大一部分地区却可能基于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而不是按照这个标准计算利息的。由此可见,很多的制度主要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出发的,并没有从具体的现实情况出发或者说没有考虑到该制度能否生存的社会环境,显得过于理想化,也缺乏了实践操作性。如果说制度只能作为一种形式给别人观看而没有现实意义的话,那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三、现状问题

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社会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形象反映最为激烈的是执行不力的问题,另一方面最令法院头疼的却是“执行难”。众所周知,法院的民事执行工作涉及的执行主体多样,利益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大,因此,民事执行工作除了是法院的本职工作以外,同时也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因此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也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和协助。

然而,从目前我国的民事执行的现状来看却不见得很理想。一方面,在社会诚信体系严重缺失的背景下,很多的被执行人故意逃避履行义务,要么逃之夭夭;要么刻意隐瞒、转移财产,致使执行陷入僵局,被迫中止。另一方面,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少负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参与诉讼活动有着逆反心理和抵抗情绪,同时也出于各种考虑,不愿或不敢进行协助,要么拒绝担当见证人或拒绝提供有关线索证据,要么拒绝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而由于法院对此无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强制力,其配合协助完全取决于其自愿的程度,对拒不配合的法院也无权干涉。还有就是各种外来干预以及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主义的干涉。

在实践中,虽然法院名义上是国家司法机关,实际上却由于缺乏强大的威慑力,以致和普通债权人无异,被执行人运用其占有的不属于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调动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力量和法院抗衡,法院对此不占有任何优势。因此造成“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局面,当然该找的找不到,该动的也动不了。再加上从我国执行环境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案多人少”的矛盾相对地突出,而且一个案件转入执行阶段,执行员一般对被执行人的情况知之甚少,一个案件往往多次空跑,白跑,执行的效率并不高。鉴于造成执行难的因素的多方面,我认为要真正地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必须转换思路,建立起强制执行的威慑机制,与其运用强制力向被执行人“虎口夺肉”还不如运用威慑力迫使其自动履行,还有什么比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更能解决执行难呢?最能节省司法资源的同时,也最能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试问,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皮之不存”各种保护主义的毛将焉附呢?换角度讲,威慑机制的设立也将有助于刺激社会各方参与诉讼与协助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起执行的协助网络,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利用信息优势,及时收集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债权债务,社会人际关系以及当地民情、风俗等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执行方案,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地预防执行过程中因不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而发生的冲突,还可以要求他们协助完成一些事务性工作,如协助送达通知书,张贴执行公告,说服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预防暴力抗法等,减少执行中的阻力和困难,提高执行效率。而且也可以从新的角度增加执行活动的监督力量。因为社会成员通过参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发现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执行人员纠正不正当的执行行为。相反,人民法院也可以经常地,直接地倾听来自基层的建议和呼声,有利于改进工作思路和作风,还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以案释法,以案宣法,使执行结果更易于为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的收获并不是学到了多少知识,而是这种具体的操作所带给我的启发,让我清楚的知道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还让我知道作为一名法官其实并不容易,要作为一名合格的执行人员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它不仅要求执行员具备作为一名普通法官的最起码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还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人生阅历以及敏锐的观察能力。因为在整个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员都必须查阅大量的案卷材料以便发现法律依据以及程序方面是否合法;证据材料是否完备以及证明力如何;案件是否具备执行条件;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能力;执行标的是否具有可执行性等。这就要求执行员必须对案件情况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比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并具有将理论与现实相联系的能力,而不能机械地照搬法条。这种各方面的能力都必须具备的高要求也让我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究竟缺少了什么。我想,在我即将面临着毕业走进社会,不知道自己该那什么去迎接外面越来越激烈的竞争而不断地彷徨的时候,实习无疑是给了我一个过渡及适应的机会。

法院实习报告3000字模板十篇

一、实习时间:x月28日----12月12日二、实习地点:****人民法院三、实习目的: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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