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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监管总结

发布时间:2026-11-04 14:41:44

建设项目监管总结 篇1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如下:

一、水土流失状况

20xx年1月至11月底,经水土流失监测、统计和分析,罗湖区20xx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0.8204km2。辖区陆域总面积为78.75km2,经计算,20xx年罗湖区水土流失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为1.04%。比20__年增加60.86%,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原因:一是开发建设项目增多;二是部分项目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如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备注:省里批复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面积高达0.35km2。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验收方面

罗湖区20xx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9个、报告书6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0.1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54.2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4个。

(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方面

今年以来,罗湖区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20xx年,罗湖区共出动监督检查702人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6宗,通过现场协调、约谈参建单位责任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反复督查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建设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年初,我局制定了《20xx年罗湖区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并作为汛期开展水务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对全区76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水土流失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监测。罗湖区20xx年将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笋岗—清水河片区20__年交通市政工程(广清路、环仓路)、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等项目列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跟踪整治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水土流失隐患整治工作。

五是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动土、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使用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年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立案处罚8宗,处罚金额104.88万元。特别是,在对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的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中,依法、精准、及时,用法律手段查处一宗特大堆放渣土违法行为案件,该案件为罗湖区环境(水政)大队建队以来的3个第一:第一宗查处堆土违法行为案件、第一宗水事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案件达81.88万元、第一宗在水源保护区内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

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极力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工作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针对全区在建工地,召开了20xx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邀请市级专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安全意识,并督促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三是开展“爱在童行,户外课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居民,到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参观学习,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增强居民水土保持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更好地参与到水土保持行动中去。四是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四、工作思路

(一)继续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多途径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大力开展新修订的《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入开展 ;宣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汛前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培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xx年1月17日

建设项目监管总结 篇2

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大队的带领下,本人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用心参加局里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宣传活动,严格要求自我,真正做到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在工作上,围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排污费申报和现场执法工作为中心,认真学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做到依法办事,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在我县范围内开展建设项目环保执法大检查行动,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和已建成单位申请验收。

2、用心参与对企业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现场监察。并做好排污申报工作。参加全县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3、高考中考期间,根据统一安排,对各建筑施工场地、娱乐场所发放噪声管制公告,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用心筹备省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验收资料准备工作。

5、参加省执法培训,取得了环境监察证。用心参加州环境监察业务知识竞赛。

在作风上,能团结同事、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持续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在生活中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严格要求自我,坚持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

这一年工作当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要求自我,刻苦的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个人修养素质,更好、更快的完成工作任务。

建设项目监管总结 篇3

根据《市环境环保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大检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立即对工业园区和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落后产能淘汰、中省市通报督办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排查

根据10月25日省厅召开的全省环境保护驻厂监察会议精神,针对会议上通报的各地市环保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由3位县级领导分片分行业负责,

继续按区域划分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和污染源分布等基本现状,各检查组以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行业为主线,兼顾全县范围开展检查行动。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85人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县,检查企业112家,查处各类环境问题72个。

二、突出重点、逐项整治

(一)实行环境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逐

一建表立册,对清单化管理系统填报的内容整理归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有据可查,根据督促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对整改到位的实行清单化销号,对未整改到位的实行台账化管理,并跟踪督办,做到了问题明了、措施明确、督促整改有的放矢。共对全县排查出的59个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擅自投产以及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未重新报批环评等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2件,其中责令限期补办环评手续30家,责令停止建设3家,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11家,行政处罚5家,处罚金额11.5万元。

(二)我县现有两个自然保护区,分别是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存在的管护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将逐步进行解决,同时又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门用于能力建设。

(三)我县现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已经完成,《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专家评审,存在的污染隐患已经列入计划,逐年进行整改。14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按要求划分保护区范围并发文印发,存在的污染隐患整改任务已下达给县水利局限期解决。

(四)“十二五”以来,我们对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和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经下达了关停淘汰决定。其中:略钢公司3台小烧结机已停运,并实施了断电断水,限期拆除;邦田公司年产1万吨硫酸生产线对部分生产设施进行了拆除;唐枫化工公司年产12万吨硫酸生产线已停运,目前已拆除部分设施。

(五)经查,我县未出台影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我县还存在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或者擅自改变建设内容的问题,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饮用水源地环保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整改。

(一)继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将环保大检查持续不间断的继续开展下去,做到有重点、全覆盖、不松懈、不遗漏,对环境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查出的问题一件一件整改落实到位,排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和环保部《四个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尤其是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理顺案件移交操作程序,细化立案、取证和案卷制作工作细节。对于拒不纠正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对相关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对于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管理,严把环保准入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发改、环保、住建、国土、工商管理等部门为主,进一步完善项目审批程序,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规范管理,提高环评、“三同时”执行率,从源头上防止环境问题的出现。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提高行政效率,对于不符合政策的项目,要在开工之前告知建设单位,防止违法行为和资金浪费,对于符合政策的项目,合理规划审批流程,加强业务技术指导,确保依法依规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拓展资金渠道,加大环保投入,尤其是加强事关民生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