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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6-11-05 11:20:02

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篇1

一、加大扶贫信贷政策支持力度

扶贫工作对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小康社会,至关重要,邮储银行与“三农”结合最密切,在扶贫惠农工作中,更应该发挥重要影响力。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生、服务“三农”能力,该行出台了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规模原则上不予以限制等优惠政。同时,为及时发放扶贫贷款,还开辟了审批绿色通道,对贫困地区上报的各类贷款实行优先审批,针对贫困人群生产生活的贷款实行优先发放。

结合实际情况,该行还建立差异化的业务考核机制,对贫困地区在收益、资产质量、绩效等方面进行差异化考核;同时,适当提高资产质量容忍度,通过适度宽松的考核政策,提高市、县级银行对贫困地区扶贫惠农工作的积极性。

二、拓展创建新模式,扶贫服务最大化

一是服务拓展渠道多样化。为了实现扶贫工作信贷额度规模化、扶贫对象最大化,该行大力拓展合作空间,积极主动寻找各种类型的合作伙伴,先后搭建了“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综合服务平台;同时,与省委农工委、省扶贫移民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协等部门陆续签订合作协议。

二是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该行结合国家以及省市政策,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将林权、土地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逐步纳入抵押范围;同时,探索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创新担保模式,切实解决贫困居民融资难问题。

三是着力信贷模式创新,全力扶贫促双赢。为进一步整合资源,该行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深入合作,推广“核心龙头企业或专合社加农户”的信贷模式,以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基础,通过批量开发、提前授信等方式优化贷款流程,为贫困地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信贷资金支持。

该行十分重视涉农优质产业链和龙头企业的开发,挖掘涉农核心企业上下游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设计开发适合的产品,创造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与新希望集团、通威公司、四川驰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开发了“公司+农户”贷款模式。截至目前,与新希望集团合作贷款结余5084万元,与通威公司合作贷款结余983万,与驰阳农业合作贷款结余1136万元。该行创新营销模式,通过四川省科协牵线搭桥,创新了“银会合作”模式,截至20xx年5月末,通过科协、农技协渠道,全省已累计发放贷款7412笔,金额亿元,结余亿元。

三、勇于首创,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有成效

该分行与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建立合作关系,在巴中市南江县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力度,得到广大农户及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

在巴中,市县两级邮储银行与扶贫部门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试点。自去年启动以来,邮储银行四川分行与巴中市各县扶贫移民局紧密配合,创下“五个全市第一”:与市扶贫移民局第一家签订了《扶贫惠农小额信贷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出台了第一个《巴中市扶贫惠农小额贷款实施办法》、制定了第一个《贫困户评级授信标准》和《村级风险管控小组职责》、第一个“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成功在南江县栗园村挂牌、成功发放全市第一笔扶贫小额贷款。

针对贫困户个体特点,该行量身打造了“四最”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产品,即:最简的手续、最灵活的使用周期、最低的成本、最大的可获得性,为贫困户个体提供快速优质服务,为他们的脱贫加油助力。

国务院扶贫办公室主任刘永富深入到巴中,在该行“扶贫惠农”金融服务工作站视察,详细了解小额信贷产品要素、流程和运作模式后,对邮储银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十分赞赏,高度肯定了邮储银行创新“扶贫惠农”小额信贷、开辟“银村合作”的金融扶贫新模式。

巴中市委、市政府对该行精准扶贫工作高度认可,同时,为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深入,市政府已组织建立担保基金1000万元。

四、落实扶贫工作会议要求全面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为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该行围绕“四大片区扶贫攻坚行动”、“五大扶贫工程”和“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不断拓宽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融资渠道,出台了“全面落实《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二级分行参照省分行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成立“金融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方案实施以及外部机构协调沟通工作,确保88个贫困地区都有领导作为帮扶督办人,部门负责人作为包干责任人进行连点督导。各扶贫地区支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小组,支行长作为当地“扶贫开发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的金融政策执行,实行定点联系帮扶。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扶贫工作目标:到20xx年,在全省设立500个“三农”金融工作站和扶贫工作点;到20xx年,在88个贫困地区的信贷规模翻两番,投放“三农”、小微贷款合计1200亿元,力争全省“普惠金融”贷款增速、增量居省内国有银行首位,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篇2

一、储蓄存款实名制的含义

储蓄存款实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机构开户和办理储蓄业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于有效保护个人利益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促进金融体系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保证个人金融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

我国建国xxxx年来,储蓄存款制度一直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储蓄制度。其记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码亦可以是亲友的名字。特别是活期储蓄,银行只认存折不认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折出示印鉴或输对密码(由取款人开户时约定)银行即按折付款。储蓄存款实名制是发达国家早已实行的一项金融制度,也是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实行的金融制度。

二、为什么要实储蓄存款实名制

我国现行的储蓄存款记名制可以说从源头上造成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妨碍了改革开放的进程,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2、税收征管困难,偷逃税款严重。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但在现实条件下,能偷逃税赋成了个人的本事,对不少财务管理人员来说,逃税倒成了其义务,我国个人所得税规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约在0。28%左右,远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过多,根源在于我国的现行储蓄存款制度根本无法支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于建立公民的信用体系,不能明确个人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无法通过税收杠杆调节居民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使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

3、使我国的相关调整政策无所适从,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针对我国内需不旺、消费疲软的状况,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费的政策,如连续下调利率、鼓励消费信贷、征收储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刺激教育消费等等,但这些政策实施效果很不明显,为什么?因为储蓄存款记名制掩盖了贫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机构很难对症下药,对少部分暴富阶层的人士来说(据非官方资料,这部分仅占存款人数7%的阶层控制了约60%以上的储蓄存款总额),收入只是数字的增加减少,钱对他们来说几辈子也花不完,该有的都有了,因此他们对刺激消费的政策很麻木。

4、个人信用制度无法建立起来。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一切经济关系要靠信用来维系,没有好的信用制度,就会产生"交易冷淡"和"投资锁定"现象,由于互不信任,交易方式会向现金交易和以货易货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银行惜贷、企业惜投、个人惜借"的悲观情绪弥漫,造成经济活力日益下降,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作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当然是一个复杂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金融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诸多内容,但储蓄暑期实习报告存款实名制则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三、如何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

1、以现有的个人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立储蓄存款实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证,个人信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能否享受贷款、透支和分期付款,还影响到退休保障。在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记录和支持下,每个人的每一笔收入、交易、纳税、借款、还款的情况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信用的基础。

2、明确一个申报确认期,对现有个人帐户及个人财产进行申报登记,说明可计算的合法来源,对于到期按兵不动,无人认领的,以及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国家给予冻结调查,违法收入将没收充公。

3、实行银行帐户与税务机关联网,个人帐户收支情况在授权范围内报送税务局,由税务局作为纳税依据,税务局有义务对个人财产高度保密,并建立相应的惩罚措施。为堵塞现金交易、逃避税务检查的漏洞,银行应严格控制大额存取款的数量和次数,对不正常情况报送税务局。

4、要促进支付手段的票据化,为财产登记和依法征税提供依据。尤其是个人帐户要普及支票转帐业务,票据清算要实现电子化、即时化、通存通兑化,切实提供"随时、随地、随意"的个人转帐业务,逐步改变传统的依赖现金交易的做法。

四、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中要注意减轻负面影响50年来,我们是靠广大老百姓的勤俭节约的美德和高储蓄率才支撑起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社会才能稳定和发展。发展储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于储蓄保密性,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为"怕露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贪污腐败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两者之间权衡,趋利避害,很费思量,这是我们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要考虑的第一个问题。第二,推出储蓄存款实名制后,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将退出银行储蓄,一部分深怀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这种存款下降必然首先冲击中小银行,因为中小银行的历史、背景和存款实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过份提取将造成银行流动性风险和支付压力,所谓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突冗出来,由此冲击到整个银行体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减轻实行储蓄存款实名制的负面影响,关键要做好以下两点:

1、加强法律法规配套建设。如"保密法"、"个人财产保护法"。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和公安、法院、纪检、审计等执法部门内部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法,严格保密。加大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控制好执法机构对个人金融财产查询、冻结、划扣的权力。

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篇3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上半年,我市金融业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快自身发展。截止6月末,全市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7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6,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各项贷款余额2752亿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15.2。全市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4.8亿元,同比增长23.5,其中财险10.7亿元,增长15.9,人身险保费收入24.1亿元,增长27.4,理赔给付7.69亿元,同比增长30.1。期货成交量13108万手,成交额2.95万亿元,分别占全国的62和29。金融业总体运行继续保持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态势,为“一个中心、四大基地”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全市金融工作情况

(一)大连港成功发行h股,企业上市融资取得重大突破。今年4月大连港成功在香港主板发行上市,募集资金25亿港元,实现了大连企业境外首发上市零的突破,大连港受到境外投资者的热烈追捧,在国际资本市场打响了大连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品牌。今年5月又有润泽农化、东泰废弃物处理分别在美国otcbb上市交易,我市境外上市的民营企业达四家。6月,由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的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10亿元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成为辽宁省首笔企业短期融资券,为企业开拓了新的融资渠道。

(二)全力推进星海湾金融商务区建设。一期工程a座进展顺利,由中铁建工集团开发建设的b座项目于4月19日正式破土动工,预计今年底可完成主体封顶。二期工程已确定金融大厦、证券大厦、信托大厦、保险大厦、石油大厦5个项目,并在香港举办了“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招商项目推介会”,香港浩业、利通投资等十几家企业与市政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金额达7亿美元。我办会同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多方协调,总体动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

(三)落实各项举措,加快金融业创新发展。

1、经过积极争取,今年1月大连商品交易所获准上市豆油期货,形成了黄大豆1号、2号、豆粕、玉米、豆油5个交易品种,初步完善了农产品交易体系。

2、继续深入推进保险创新发展工作。今年1月,由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和市工商银行联合承办的首笔245万元标准化企业年金业务正式签单,标志着我市标准企业年金市场化运作的开始。同时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以及建筑工程意外险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普及,较好地发挥了商业保险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推进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和服务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保险进社区工作。

(四)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

1、支持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不断做大做强。按照银监会确定的各项标准,全力推进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组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公司,帮助市商行置换非信贷资产约30亿元。积极支持市商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伙伴,先后于十几家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商谈,目前已与加拿大丰业银行、澳大利亚国民银行达成初步合作意向,正在进行实质性洽谈。

2、深化农信社改革,支持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今年1月,甘井子农村合作银行获准挂牌成立,率先在东北地区78家县级农信社中完成了农村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今年1月甘井子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东北地区78家县级农村信用社中首家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

3、促进信托业规范发展。上半年华信信托按照行业监管的要求,稳健规范经营,延续了良好发展势头,受托理财余额达46.8亿元,综合竞争力继续位于全国信托公司前列。

4、4月末大通证券破产重整工作正式启动,破产重组筹备工作已全面展开。

(五)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完成。去年8月省政府全面部署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市领导亲自推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研究对策措施,有效解决了公司股改的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截至6月末,我市15家需股改的上市公司全部完成股改。

(六)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今年3月我办起草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大连市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__]21号),对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5月24日,市政府召开专题座谈会,进一步落实《实施意见》。各金融机构围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贷款特点,成立专门机构,制定信贷管理办法,开发出针对小企业特点的20余个新产品。截止一季度末,全市小企业贷款余额452.3亿元,占各项贷款的18.7,比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为5.1,高出贷款增幅1.8个百分点,占新增贷款的28.6。今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与大

连高新技术园区签署“支持全球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专项贷款合作协议”,给予海外留学人员归国创业25亿元额度的专项贷款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中小企业软件出口专项贷款意向书,对我市软件出口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通过搭建融资平台,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七)围绕金融业发展和全市重点工作,制

定金融业发展规划。为科学规划今后5年我市金融业发展,全力支持和配合“一个中心、四大基地”建设,今年上半年结合当前金融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全市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着手制定《大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客观分析我市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面临的机遇挑战,明确未来5年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确定了促进金融发展、支持经济建设的各项措施。发展规划现已起草完成,并在多次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发送有关单位,目前正在根据反馈意见做进一步修改。

(八)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1、实施金信工程,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我处正在制定《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简称“金信工程”),按照《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联合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以建立信用信息征集与信用评价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综合抓好宣传教育,信用立法,风险防范,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培育信用市场等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市组织实施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系统工程,积极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2、组织开展信用社区和信用小企业评选活动。正在制定《大连市信用小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信用小企业评选活动,通过利用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树立守信典型,提高小企业信用意识。积极与财政协商,出台信用社区评选的奖励政策,带动信用社区评选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我市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

(九)继续推动小额贷款发放工作

1、组织调研,提出建议。小额贷款以往主要靠行政手段推动,相关政策不配套,我处按办领导指示,先后多次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对小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跟踪调查,根据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和上海、沈阳等地的做法,形成专题报告,提出政策建议,上报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并与市财政局以电话、面谈、公函的形式进行多次沟通,以推动这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2、协调关系,推动工作。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我处经常听取担保公司及银行的意见,了解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对戚秀玉职业介绍所部分到期小额贷款展期或续贷的要求,我处多次与财政局、市担保公司、市商行及小额贷款经办支行、戚秀玉职业介绍所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组织召开协调会,目前,有关事宜正在逐步解决。

3、创新方法,注重实效。要保证小额贷款工作持久开展,必须积极探索新机制。我们根据戴市长在沙区调研的成果,建议各区市县以新增财政存款为条件,对开办银行给予政策鼓励,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解除银行后顾之忧。并将小额贷款工作与科技发展、创业贷款结合起来,使小额贷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二、下半年主要任务

下半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党代会确定的“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以下金融工作:

(一)全力推进星海湾金融商务区建设

1、加快一期工程a、b座建设。

2、抓紧落实启动香港招商5个项目,为现代金融业发展打造有形载体。

3、启动总体动迁工作。

(二)积极扩大金融对外开放

1、安排好市政府与伦敦金融城的各项金融合作活动。

2、继续推动美国花旗银行在连设立分行工作。

(三)落实各项举措,构建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1、支持保险业创新发展,研究探索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继续深入开展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保险服务创新和保险进社区工作。

2、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组织银企对接、融资培训、金融新产品推介等活动。

3、支持大商所研究开发新品种。

(四)加快地方金融改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快速发展。

1、推进市商行跨区域经营,积极开展引进境外战略合作伙伴工作,实现增资扩股至40亿元。

2、支持农信社提高整体经营水平,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3、继续支持信托公司做大做强,稳妥推进证券公司重组。

(五)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融资。

1、以大连港在香港成功上市为契机,加强指导和服务,全力推进我市企业利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2、争取獐子岛渔业做为东北第一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会同国资委探索国有企业改制上市的途径,推动重工起重等重点国有企业境外上市工作。

4、加强拟上市企业培养,提供上市公司质量。

(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1、组织实施“金信工程”,制定《大连市信用小企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好信用小企业评选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灵活有效的处置方式,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加快不良资产打包处置。

3、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小企业评选,搭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4、整合全市金融信息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形成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业发展服务。继续做好社区金融学校工作。

5、继续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做好证券整顿、大证清算、信托清算等工作。

(七)继续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发放工作

创新小额贷款发放机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制定鼓励政策,调动银行主动参与小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小额贷款工作更进一步发展。

(八)加强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1、继续加强思想理论、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学习型组织,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

2、继续搞好软环境建设,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切实做好为金融机构和广大市民的服务工作。

3、完善督查制度,加强督查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落实好《实施纲要》和《具体意见》,构建金融系统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的廉政体系和机制。同时在办内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民主监督,继续推行述职评廉,保持勤政敬业,反腐倡廉的良好风气。

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篇4

20__年,我办以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创新发展为突破点,继续推动落实各项金融优惠政策,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环境,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市集聚,增强我市金融业的聚集力和影响力。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创新发展,为我市民间资本市场的开放做出有益的探索。同时,圆满的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20__年工作总结

(一)继续落实和完善金融机构优惠政策,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吸引金融机构在深集聚发展

过去一年,我办认真组织落实市政府支持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普惠政策,并针对重点扶持的金融领域,不断加大和完善政策扶持力度,继续打造我市的金融政策高地,以吸引金融机构在我市集聚。20__年,我市共有12家金融机构落户。其中,4家总部机构,8家一级分支机构。至此,我市金融机构总数达到220家,其中总部机构78家。

(二)全力推进深圳金融中心区建设及金融产业园区规划建设

1、协调跟踪福田中心区金融发展用地工作。近期我市金融用地项目和金融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福田金融中心区各

金融用地全部安排完毕并基本完成用地出让程序,陆续进入设计施工阶段。

2、协调跟踪平湖金融基地规划建设工作。龙岗平湖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基地一期基本具备了入驻条件。同时,基地的入驻标准、开发建设和管理运营方案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我办开始受理金融后台机构入驻基地的需求,并初步提出了首批入驻项目的选址方案。

3、积极推动南山后海金融区规划建设工作。目前一期内已安排大成基金、中山证券入驻,选址方案已市政府批准,正在启动土地出让程序。

4、积极协调科技园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的招商入驻工作。目前,园区一期已圆满完成招商,初步形成了金融与科技企业汇集、科技与资本良性互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具有鲜明特色的金融服务业园区。

(三)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截止20__年11月31日,共有30家小额贷款机构经批准正式开业经营,另有9家已通过评审并获得试点资格、即将开业。初步统计,目前营业的3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8.89亿元,自开业以来已经累计发放贷款240051笔,为社会解决了138.408亿元融资需求;同时,本年度新增贷款86.29亿元,贷款余额42.7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1.70亿元,营业收入8.52亿元,净利润3.16亿元。

具体工作如下:

1、继续严格把关新设小额贷款公司资格审核程序。20__年,经市政府同意取得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的新设小额贷款公司共有16家。在审核环节中,我办严格遵循“择优限量”的标准,采取对主发起人和股东资质进行资料审核,实地调研,约谈股东高管等方式,谨慎稳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试点工作。

2、逐步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督机制。20__年,我办通过建立日常数据跟踪机制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非现场监管,并定期走访小额贷款公司,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

3、建立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加强小额贷款行业的自律组织。在我办的指导和帮助下,20__年5月,在深圳市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共同发起人,成立了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协会成立近半年来,在小额信贷自律管理、经营协调、行业维权和专业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举办了我市首届小额贷款业务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制订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守则》,提出了小额贷款公司税收问题的解决建议方案。协会还积极协调解决信用信息系统导入问题、研究行业互保尽融资方案,筹建小额贷款行业消费者权益服务总站,探索开展投诉与咨询的受理工作,调研行业发展现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等工作。

(四)出台我市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巩固和强化我市股权基金行业在国内的领先地位。

20__年7月,我办起草并报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规定》。该政策颁布后,我办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落实针对我市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股权投资企业规范、稳健发展。一是协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改进工商注册程序,给予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工商注册变更的便利;二是协调市公安局给予办理赴港澳通行证便利。三是协调市财研究制定奖励申请程序。目前,我办正在与市财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奖励申报指南。

(五)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金融业创新发展为契机,推进深港金融的不断深化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办全程参与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赴京汇报工作,重点负责其中创新金融部分;并于20__年12月,陪同市领导赴港进行前海合作区的金融招商推介。

2、不断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吸引部分在港金融机构在深圳设立地区总部以及后台业务中心、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金融业务及数据备份中心。

3、积极推进深圳通与八达通互联互通工作,推动银行、终端建设机构、小额支付卡发行机构等依托平台开展合作,促进跨境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六)大力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

20__年,我办陪同办领导全程参与市政府与中国保监会签署的《建设保险创新实验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将以商业车险定价机制为突破口,推动保险创新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深入发展。同时,我办参与解决非深户籍保险营销员社会保险问题。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协调努力下,非深户籍保险营销员参保问题获得了妥善安排和解决。

(七)深圳金融代表团成功出访中国台湾,深台金融合作取得成效

根据“中国台湾〃广东周”活动的统一安排,8月深圳金融代表团对中国台湾金融界进行了访问,并成功举办了“深台金融合作恳谈会”,签署三项合作备忘录。此次金融代表团是深圳有史以来级别最高、行业分布最广、人员最多的一次金融代表团,受到深台两地金融界及媒体的高度关注。

此次深圳金融代表团赴台访问为深台金融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深圳金融业优良的发展环境、蓬勃的金融市场、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中国台湾金融界留下了深刻印象。中国台湾金融界丰富的行业经验、优秀的营销理念使深圳金融界收获良多。金融代表团返回深圳后,深台两地金融业交流合作频繁。

金融政策制定者工作总结 篇5

市金融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延续“十一五”以来各项工作的良好态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奋力拼争,锐意进取,不断拓展融资渠道,加快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推进金融中心建设,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主要目标任务,金融对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关情况如下:

一、阔步前行的5年,“十一五”期间金融业快速发展为金融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一)腾飞的5年,金融规模迅猛增长,跃升为支柱产业金融产业做大做强。

20xx年,全市实现金融业增加值481.2亿元,是20xx年的5.1倍。占GDP比重提升至6.2%,较20xx年提高3.2个百分点,连续两年超过5%,国民经济重要支柱行业的地位进一步巩固。金融业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撑的同时,自身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行业地位不断提高。

信贷规模增长有力。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万亿元大关,截止20xx年底,存款达13614亿元,是20xx年末的2.8倍,年均增速24.9%,高于全国4.4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10999.8亿元,位居西部第2,是20xx年末的2.9倍,年均增速25.4%,高于全国4.5个百分点。存贷比81%,排名全国第5。其中,中长期贷款占比79.4%,较20xx年末上升了31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高速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

证券市场融资实现较大跨越。5年来新增海内外上市企业15家,上市企业总数已达48家。总市值4071.6亿元,较20xx年末增长948%;证券化率52%,较20xx年末增加了40个百分点。5年来累计通过证券市场融资947亿元,其中股票市场498.4亿元、债券市场448.6亿元。证券市场已经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

保险业务快速提高。保费收入达到321.1亿元,较20xx年翻了两番多,保费规模在西部地区从第5位上升到第3位。年均增速34.5%,排名全国11位。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5.1万亿元,是20xx年的3.2倍,保险业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开放的5年,海内外金融机构纷至沓来,创新型金融机构走在全国前列银行数量跃居西部第一。得益于重庆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各类银行加速入渝,形成了大型银行、中小型银行和区域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市银行数量达到48家,比“十五”末增加26家,其中法人银行3家、外资银行及代表处10家,我市成为西部地区银行总数和法人银行数量最多的城市。

证券、保险市场主体稳步发展。证券行业快速成长,现有证券营业部98家,较20xx年增加35家。保险公司总部经济优势突出,5年来新设法人保险机构3家,排名全国第5位,中西部地区领先。市级保险分公司37家,较20xx年增加17家。

创新型金融机构蓬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类机构、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6类创新型金融机构完成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转变,总数283家,资本金371。9亿元,已经成为我市金融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三)蜕变的5年,地方金融企业重组崭新貌,金融资产质量大幅提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脱胎换骨。

一是实施资产、资本和管理层重组,机构资本实力增强,夯实了发展后劲。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西南证券、安诚保险等6家市属法人金融机构资本金合计173。2亿元,较20xx年增长127。7亿元。

二是金融机构上市数量西部领先。西南证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先后在上海主板、香港联交所上市,充分说明重庆金融机构质量和发展潜力得到国际国内投资者认可。

三是“走出去”战略逐步实施。共已在市外开设2家银行分行、2家村镇银行,19家证券营业部,15家省级保险分公司、90多家保险分支机构。

金融不良资产率大幅改善。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率分别由20xx年的3.21%、30.2%、12.02%下降至0.4%、3.11%和1.94%,不良贷款余额由81.3亿元降至26.2亿元,下降68%,成功化解经营包袱。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截至20xx年底,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0.99%,排名升至全国第六,比20xx年下降了近8个百分点,重庆成为全国金融资产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

截至12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盈利263.8亿元,是20xx年的9.1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收益率大幅提升,达到2.02%,全国第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近一倍。

(四)精彩的5年,金融创新亮点纷呈,服务能力迅速提高

创新型金融机构提供了多元化的创新融资工具。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国际金融危机中起到了中小企业“救生艇”的作用,小额贷款公司累放贷款217亿元,相当于资本金周转3.3次,投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占比80.2%;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达到368.9亿元,是20xx年的10倍多。股权投资类机构在壮大企业资本金、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后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实现投资24.5亿元。金融(融资)租赁行业形成规模,各类租赁资产余额110.4亿元,有力促进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信托资产余额达到983.6亿元,年均增长在25%以上。

涉农金融创新实现重大突破。

一是开展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设立村镇银行12家,重点服务县域经济,另有5家村镇银行获批,即将成立。成立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为当地农民扩大再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二是启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出台重大改革性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整合金融、财政、农委、国土、林业等部门资源,重点解决林权、农房、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三权”抵质押融资难题,已在全市推广。逐步推广能繁母猪、能繁母牛、奶牛、生猪、柑橘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142.1万头牲畜、2.5万亩柑橘、8.5万张蚕桑。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消除农村金融服务空白。银行以增设自助服务机具等多种方式,消除了农村金融服务零网点乡镇的空白,大幅提高农村金融服务便利度。截至20xx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0xx亿元,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到17.9%。

支持两江新区金融业创新发展。

一是出谋划策,牵头研究促进两江新区金融业发展工作思路和两江新区金融发展财税扶持政策,推动两江新区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

二是开展两江新区金融数据统计基础工作,掌握两江新区金融业家底。

三是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和金融创新,引导在渝银行开设“两江新区分行”,推动开展离岸金融试点,吸引TPG、英飞尼迪等股权投资基金落户重庆。

服务“五个重庆”建设、“三峡库区”、“两翼农户万元增收”、中小企业等重点环节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支持“五个重庆”建设,截止20xx年底,服务“五个重庆”建设贷款余额5152.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46.8%,比全市贷款增速快11个百分点。

二是强化三峡库区金融服务,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三峡库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三峡库区的信贷投放,到20xx年底,库区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393.3亿元,增速45.72%,高出全市22个百分点,存贷比60.9%,“资金失血”问题明显改善。

三是强力支持“两翼农户万元增收”。20xx年,五家涉农银行向“两翼”地区累计投放贷款超过200亿元,支持农业企业和农户合计4.6万户,较好的满足了“两翼”地区有效信贷需求。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及“民生”的金融支持力度。20xx年,小企业贷款余额1244亿元,增长39.7%,比全市贷款增速快15.5个百分点,增速排名位居全国前列。小额担保贷款覆盖面和承贷银行范围进一步扩大,贷款发放额突破20亿元、支持9万余人创业就业。

(五)开拓的5年,金融要素市场和离岸金融结算起步,形成金融中心强大发展动力

打造7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新设农村土地交易所、农畜产品交易所、重庆股份转让中心、重庆药品交易所、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七朵金花”渐次绽放。截至12月末,重庆联交所累计交易11059宗,总成交额1721亿元。农村土地交易所成交土地35720亩,交易总额46.19亿元。农畜产品交易所成交19.8万手,交易总额25.7亿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10家企业挂牌交易,交易量678.8万股,交易额20xx.2万元,市盈率20—25倍。重庆药品交易所已开展电子交易,交易额155万。重庆航运交易所即将启动交易。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已挂牌,目前登记托管信贷资产249亿元。

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建设实现突破。一是发展跨国加工贸易企业离岸结算,惠普(重庆)结算公司业务逐步拓展,到12月末,已实现境外专用帐户结算规模76.6亿美元。跨境收支5。78亿美元,其中用于税款24。2亿元。二是推进电子商务跨境结算,贝宝(中国)结汇公司已在渝成立,即将运行。

路演中心建设起步。与深交所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国(重庆)路演中心,将成为吸引各类投资者聚集的平台和投资者价值发现的平台。

(六)平稳的5年,金融环境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有效保障

一是制定实施金融激励政策。自20xx年起,市金融办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对落户重庆的金融机构和对重庆经济发展成绩显著的金融机构进行奖励。已落实落户金融机构奖励资金7900万元,对表现突出的128家次金融机构给予奖励资金1137万元。

二是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共同推进规范清理地方融资平台,确保风险基本可控;较好的解决了重庆路桥再融资,ST星美、ST朝华破产重整涉及的金融风险;完成了德恒证券个人债权收购兑付的组织协调工作,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是有效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出动人员20xx余人次,车辆300余台次,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涉及群众3000余人。四是建设金融仲裁院,为金融机构提供成本低、程序快捷的风险化解手段,切实保护金融机构权益。

过去的20xx年,全市金融行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出全面突破的良好势头:新增银行11家,银行数量跃居西部第一;贷款突破万亿大关,增速24%,高出全国4个百分点;7家企业IPO,创下历史最高记录;组建金融资产交易所,区域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超额完成3亿美元工作任务,金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组织召开6000人规模的世界华人保险大会,重庆金融影响力稳步提升。

二、奋力拼搏的5年,“十二五”期间将初步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十二五”是重庆建设金融中心攻坚的关键五年。全市金融业要以“重组、创新、开放”为指引,按照“38821”的工作思路,实施跨越性、超前性政策措施,力争到20xx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基本建成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

(一)推进银行、证券、保险三个主流金融行业均衡发展

一是完善银行服务体系。做大做强地方银行,加快上市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鼓励地方银行走出去,在外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引进和新设银行机构。力争到20xx年,全市银行贷款达到3万亿元,贷款余额与GDP比重达到2:1,真正实现辐射周边的功能。

二是大力发展证券业。进一步完善证券服务体系,积极建设券商、投行及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大力推动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上市。力争到20xx年证券化率达到100%。

三是加快推进保险创新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引进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重庆,完善农业保险服务。力争到20xx年保费收入超过800亿元,对民生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

(二)大力发展八类金融创新机构

一是稳步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监管力度,加快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整顿,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社区银行改制试点。

二是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进一步加强引进股权投资机构工作力度,探索设立私募基金引导基金,支持信托公司做大做强,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增资扩股。

三是加快推进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机构创新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末,创新型金融机构总数超过400家,资本规模总计超过600亿元,支持地方经济建设资金累计超过5000亿元。

(三)积极构建八大金融要素市场体系

大力发展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建设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的重要平台,区域股权、债权转让平台和上市公司资源培育平台。促进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展,建成区域性各类金融资产转让平台。积极推动重庆联交所、农畜产品交易所、药品交易所、农村土地交易所、内河航运船舶交易所加快运行,提升市场功能,扩大市场规模。推进设立全国电子票据交易中心。力争到20xx年,要素市场年交易量总计超过4000亿元,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相关要素的.集散中心和定价中心。

(四)加快建设两大中心

一是建设离岸金融结算中心。借力我市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造全球笔记本电脑基地的重大举措,引进各类国际加工贸易企业的结算业务落户重庆。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在渝开

展跨国结算业务。推进要素市场交易结算中心建设。积极引进总部机构在渝开展结算业务。力争到20xx年,实现2500亿美元的年结算量。

二是形成西部上市路演中心。加快发展重庆上市路演中心,适时推出“长江上游指数”和“重庆指数”,建成继上海、深圳之后的全国第三大路演中心。

(五)完善金融环境

一是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完善现有税收政策、补助政策、奖励政策,提高金融发展政策竞争力。

二是加强引进和培育金融人才队伍,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

三是优化法制环境,推广金融仲裁院,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四是打造金融核心区。力争到20xx年,在解放碑—江北嘴区域建成800万平方米商业楼宇,形成近6平方公里的重庆金融核心区。

三、20xx年重点工作

20xx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中央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控制和货币投放。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对金融资金的需求更加旺盛。资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更为突出,对我办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20xx年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吸引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来渝设立分支机构,加快促进获批筹金融机构开业,争取新设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力争20xx

年新增银证保各类金融机构20家。

(二)强化信贷融资能力,保障经济建设。

力争全年银行信贷增长2200亿元以上,增幅达到20%以上。主要措施有:

一是进一步争取银行总行对重庆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家银行继续加大信贷投放。

二是推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加快落实战略合作备忘录。

三是搭建银企沟通平台,推进银行、企业加强交流。四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

(三)加快推进资本市场融资。

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上市。力争全年新增上市企业8—10家,企业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额达到300亿元。

二是积极支持企业发行债券,力争全年融资200亿元。

三是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企业改制上市孵化器作用,加大拟上市企业培育力度。营造有利于企业改制上市的氛围,扩大已上市企业示范效应,推进企业主动改制上市。

(四)完善金融要素市场体系。

力争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纳入全国证券场外交易市场试点范围,实现30家企业挂牌,提高市场融资功能。金融资产交易所进入实际运行阶段,力争实现交易100亿元。加快推进上市路演中心运行,形成全国第三大路演中心。指导和支持重庆联交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发展。积极探索建设全国性电子票据中心。

(五)加快培育创新型金融机构。

一是稳步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完成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建立全市担保机构联网的监管和统计信息平台,加强监管工作。力争全年新增融资担保机构20家,注册资本达到150亿元。

二是创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分类评级的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管理,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跨区经营、转制等方面创新,争取全年小额贷款公司达到120家。

三是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完善股权投资类企业优惠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股权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力争全年新增备案股权投资企业20家。

四是支持昆仑金融租赁公司快速发展,实现新增资产总额200亿元(重庆本地新增50到80亿元)的目标。推动谈石融资租赁加快开展业务。

五是积极探索汽车金融公司等其他创新型金融机构试点,争取纳入银监会消费金融试点。

(六)深化金融创新。

推进金融制度创新,在中央部委支持下,开展外资私募基金自主结汇投资制度创新,实现外资私募基金自主结汇突破,简化投资手续,吸引10亿美元外资股权投资基金落地重庆。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推广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法。推进金融组织创新,加快实现村镇银行在全市区县全覆盖,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七)完善金融环境。研究出台优惠力度更大、奖励重点更为突出的金融发展激励政策,吸引高素质金融人才向重庆汇集。举办两江论坛等高档次金融活动,提升重庆金融形象,扩大金融影响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