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联动总结 篇1
适用场景:控编减编自查总结,机构编制管理总结,部门联动督查总结
演讲要点:制定控编方案,盘活编制资源,建立联动机制
行文逻辑:制定方案→控制总量→盘活资源→建立机制→加强督查
近日,根据市编委办《关于对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筑编办通〔20xx〕22号)精神,南明区对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是认真制定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市县控编减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南明区关于做好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以我区20xx年行政编制、专项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为基数,确定控编减编的目标任务,明确和细化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核减、精简和收回编制的具体措施,确保本届政府任期内将编制数控制在20xx年底的年报总编制数内只减不增。
二是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做好新增事业编制消化超编工作。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给我区的总量进行控制,行政空编首先用于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事业编制按照市下达的事业编制数总量进行控制。认真落实控编减编措施,多措并举盘活编制资源,对一些长期空编事业单位,按一定的比例收回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进行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空编全部收回。进一步加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结合公车改革,对已核定过工勤人员编制的机关单位,目前空编的,一律停止审批使用,对现有在编在岗工勤人员,按照“编制冻结,自然减员”的办法逐步消化,原核定的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只减不增,逐年核减;没有核定工勤编制的机关单位,不再核定工勤编制,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机关正常运转。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机构编制督查。建立健全由组织、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机构编制控编减编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确保各部门职责权限,组织、人社部门在任用干部、调配及招聘人员时,要与编制部门联系,必须严格在编制和职数范围内任用干部、调配及招考录用人员,凡未经编制使用审批、未按规定在编制部门上编的新进人员或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编制部门不列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不予办理调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纳入财政预算、不列入统发工资人员名单。同时加强机构编制督查,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部门联动总结 篇2
适用场景:城市道路管理,环境优美创建,建筑工地监管
演讲要点:规范工地围挡作业,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运输车辆检查
行文逻辑:明确责任→宣传造势→部门联动→严管重罚→还洁保持
今年以来,我所渣土办会同县住建、交警、运政等职能部门围绕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的中心任务,按照“部门联动、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县城规划区内土石方挖运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是宣传发动声势大、气氛浓;
二是目前渣土运输污染城市道路的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
三是所有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围挡作业逐步规范;
四是渣土办、住建、交警、运政等部门联动机制逐步形成;
五是渣土管理情况通报快捷;
六是城市道路污染后恢复洁净效率提高等。
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渣土管理专题会议后,本单位召开了城区渣土整治专题会议,明确了一把手为渣土管理主要负责人,明确了渣土整治分管领导,组织了巡查队伍、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等。我所还根据作业范围,弥补渣土执法队伍不足,对城市管理人员实行“一岗双责制”,要求队员既是环境卫生监督员,又是渣土整治的巡查员,做到了全天候、大范围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巡查发现,快速恢复洁净。
二、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为给城区渣土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我所会同住建、交警、运政等部门多次深入县城区奥鑫新政府旁工地、160号地工地、荣新集团工地、如诗美地工地等5个在建工地现场,对土石方挖运业主及运输司机开展宣传、教育,让在建工地、渣土砂石运输单位、运输车主认识到了渣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整治,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我所县住建、交警、运政、城管等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了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工作人员43人、车辆3辆组成了综合执法组,负责具行动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形成了渣土综合治理合力,对解决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土石方运输车辆装载过量、超速形式、任意抛撒,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铁腕治渣严管重罚
(一)加强工地业主挖运资质检查与督查。对城区所以在建工地的土石方挖运资质进行了检查,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督促及时完善。
(二)加强挖运工地行为管理。综合执法组日均检查挖运工地8个次
一是检查土石方装载量,从源头规范业主做到装载适量,杜绝超载行为;
二是检查工地进出口硬化、冲洗设施等清洁措施的落实情况。经过治理,县城区各在运工地基本做到了装载适量,进出口硬化、冲洗设施基本落实到位,2工地车辆带泥行驶等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
(三)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上半年,综合执法在通过设置临检点、开展运输沿线巡查等方式,检查从事弃土运输的车辆超过20xx辆次,查处涉证、涉牌、违法改装车辆23两次,超载30辆次、未未采取密闭措施、措施不到位的车辆53辆次,弃土车辆运输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
五、还洁及时,保持环境。
我所历来重视渣土整治工作,在当前城区街道冲洗降尘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安排了2台洒水车,作为排渣土污染还洁专用洒水车,配合当前渣土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我所共安,对渣土运输线路沿线巡回洒水除土、降尘;同时,要求各片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发现撒落的渣土后,除通知渣土办处理外,要求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快进行清理,恢复道路干净整洁。设备、人员的到位有力的保障了快速还洁,保持了城区道路长效洁净。
六、下一步计划下半年,我县将面临着迎接保持文明城市验收测评工作,对渣土管理将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对此,下半年渣土管理工作奖惩一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进一步搞好部门配合,加强综合治理合力,继续加大渣土整治,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巩固前段整治成果,防止反弹,杜绝出工不出力的摆设现象,真正落实协管责任,3促进长效管理。
(二)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通过电视、广告等方式,加大对施工工地在渣土运输方面的宣传,从思想上杜绝带泥上路和扬尘的发生,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全方位打击各种违法规定的渣土运输行为。
(三)积极探索科学的城市管理机制,把在创建工作纳入到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中来,做到创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创建成果不回潮,保长效。
部门联动总结 篇3
适用场景:城市救助管理,社会治安治理,流浪人员帮扶
演讲要点:政策宣传落实,救助工作推进,部门协作加强
行文逻辑:宣传政策→开展救助→联动协作
上半年,在市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指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有效救助。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人们正确理解救助管理法规的要点和精神,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求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我们一如既往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定期在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街道),向市民和求助人员发放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单及救助引导卡;二是对救助工作中的发生典型事例,邀请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救助政策;三是充分发挥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设置的救助引导牌和各社区宣传栏的作用,并对救助引导牌进行了一次全面巡查,清理污损,查缺补漏。四是保持与吉安广播电台的长期合作关系,开辟专栏,定期宣传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等法规的精神,让全社会都了解并关心支持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工作。
(二)救助工作深入开展。为配合新形势下救助工作的新情况、新需要,我们不断拓展救助业务。一是积极主动上街开展救助。在节假日或大型活动时,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在城区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符合救助条件,正在流浪乞讨的人员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二是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我们把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目前,征地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支持。此外,对进入救助站的流浪未成年人采取了积极的保护措施,实行一对一的救助。三是认真做好妇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安部门解救出来的被拐买妇女,主动和救助对象的原籍联系,派出专人送往xx省救助站,为她们返家提供便利。
(三)部门联动日渐成效。今年在全球金融危机的持续影响下,给救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很多务工不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纷纷来站求助或流落街头。为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及时地得到政府的救助,我们在实行24小时值班制的同时,积极地和有关部门联系,巩固部门联动所取得的成效。按照“三城”同创的要求,我们同时还实行了每周一上街巡查制度。对街头流浪的乞讨人员,我们主动地把他们引导到站内救助。今年春节、“五一”和清明节期间就引导了130多人进站受助。在逢年过节或市里大型活动时,由局领导带队配合公安、城管同志,在中心城区的火车站、汽车站、步行街、人民广场等流动人口较密集的地段进行巡视,主动对正在街上流浪乞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实施引导或护送其进站受助。
目前,我市共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3900人次(含各县市),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230多人次,老年人27人次、精神病人55人次,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救助管理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民政部门的救助站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施临时性(一般不超过10天)关爱救助,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流动人口中的流浪乞讨人员不愿意进站接受临时救助,给落实救助政策带来一定的难度;另外,对于无法查清其基本身份情况的受助对象,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难以落实安置政策,目前市救助站院内还滞留了4名无法查明个人身份情况的流浪人员(符合救助条件的流动人口)急待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协调,积极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请和救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