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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江西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9-01 实施日期 2015-09-01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74号)精神, 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江西等9个省区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为保障我省2015年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地先期做好项目摸底和申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5年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以下项目(项目建设期:2015年1月1日以后开工,2016年底前完工):

1.构建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网络。支持集分级预冷、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批发零售等功能为一体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

2.完善农产品主产区产地集配网络。支持建设具有预冷、贮藏、包装、加工和信息服务的产地集配中心。

3.建设农产品主销区批发和终端配送体系。支持在集散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建设服务于主产区,具有品牌展示等功能的大型综合性加工配送中心、冷藏设施、信息中心和销售专区。

4.培育农产品产销一体化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在产区建设冷藏设施、加工配送中心,在销区建设冷藏设施、销售网点,支持建设信息系统,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5.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消防安保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等。

6.完善覆盖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的省级公共信息平台,支持重要流通节点建设信息系统,支持企业发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鼓励建立鲜活农产品交易指数。

二、中央财政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用政府股权投资、设立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基金或采用公私合营(PPP)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三、有关要求

1.开展项目摸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本地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为下一步组织项目申报打好基础。

2.提出意见建议。请各地对推进我省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3.请各地将项目摸底情况及意见建议于9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本地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也可一并报送。

联系人:邹凌云 电话:0791-86246669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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