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1997)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布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第16号令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7-12-22 实施日期 1998-01-01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正《广西壮族

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1997年12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1996年3月17日行政处罚法公布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含省人民政府、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的136件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修改政府规章32件,废止政府规章42件,保留政府规章62件。

为此,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桂政发〔1994〕51号)进行修改:

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护区管理机构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所修筑的设施,可以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九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保护区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理污染物和赔偿经济损失;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责令其改正,可以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 自然资源部 · 2020-08-14
  2.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2011修订) 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11-07-22
  3.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破坏红树林资源行为举报制度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06-04
  4.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红树林巡护检查制度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0-06-04
  5. 珠海经济特区红树林保护条例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 2025-01-01
  6. 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2018-09-30
  7.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 2018-01-24
  8. 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 1997-12-22
  9.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等八件法规的决定 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17-11-30
  10. 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2004修正) 海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 2004-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