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9]10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9-03 实施日期 2009-09-03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最近,部分地区反映《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中列名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后以及海关商品编码变更后,适用退税率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根据财税[2008]10号文件的规定,对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中列名的产品,进区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予以退税是指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上述产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后,应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二、财税[2008]10号文件“海关特殊监管区内生产企业国内采购入区退税原材料清单”列名产品,如因海关商品编码发生变更,而产品特性描述按海关规定仍在列名产品范围的,按原规定的适用退税率执行。

特此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九月三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6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货物流转管理的... 海关总署 · 2016-12-30
  2.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 国家税务总局 · 2016-10-14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修订)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13-04-23
  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6号-关于全面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货物分批... 海关总署 · 2014-12-31
  5.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1号-关于部分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产品不征收出口关税 海关总署 · 2008-03-31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赋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 国家税务总局 · 2018-01-12
  7.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6号-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适用协定税... 海关总署 · 2013-07-08
  8.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率问... 国家税务总局 · 2009-08-17
  9.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销货物适用优惠税率原产地审核操作规... 海关总署 · 2013-07-08
  10. 关于调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区外加工贸易食糖管理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 · 2024-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