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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

文章来源: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2-10-02 实施日期 2022-11-01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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