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知识产权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落实《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我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中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专利执法维权援助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区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人员,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方案的全面实施,共同营造创新、消费、投资与深化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阿依努尔、杨靖
联系电话:0991-8878392、8878391
传 真:0991-8878390
电子邮箱:xjipoflc@sohu.com
二○一三年四月一日
自治区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落实《关于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国知发管字〔2011〕74号),我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13年至2015年期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区2013年专利执法维权援助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数量与质量,大力提高专利纠纷调处的效率,增强全区知识产权系统执法维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积极办案、规范办案、协作办案的局面,提升创新主体、权利人与广大消费者的信心,为创新者护航,为广大权利人护航,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项目护航,积极营造创新、消费、投资与深化改革开放的良好环境。
二、行动口号
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的口号是:“护航创新之路”。
三、工作重点
专项行动要结合当地实际,以涉及民生领域、重大项目、优势产业为重点,针对大型商品流通场所、专业市场、边境贸易市场、大型展会等组织开展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大力开展专利侵权调处和假冒专利查处工作,扩大执法办案工作声势,增强执法维权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执法维权的满意度。
四、具体任务及进度
(一)部署阶段(2013年4月上旬)
4月5日前,我局制定全区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全区15个地州市“护航”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并同时在局网站等有关媒体进行公布;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本实施方案,要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及信息报送人,并于4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报送我局法律事务处,4月1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及举报投诉电话。
(二)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中旬至9月底)
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明确职责与强化协作相结合、执法与宣传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每月在行政区域内集中开展1-2次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宣传工作。
4月15日至30日期间,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结合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级知识产权局要以食品、药品、农资产品集散地为重点领域,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和一次联合执法活动,同时通过发布广告、手机短信及印发宣传材料,大力宣传《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及“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公益电话。
5月1日至31日期间,各级知识产权局要主动走访高新技术企业、本地专利大户,了解他们专利权的保护状况,宣讲《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提供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方面的咨询服务,同时以高新技术产品、建筑材料等商品集散地为重点领域,开展1-2次专项执法检查。
6月初至9月底为我区的旅游旺季,同时也是各种会展举办高峰期,各级知识产权要以旅游商品集散地和展会为重点领域,开展5次以上执法检查。尤其是中国-亚欧博览会、喀交会等展会期间,有关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提前积极介入展会筹备工作,提前做好对涉及专利的产品或者技术的检索、排查工作,防止和减少专利侵权或者假冒专利商品进入展会,展会期间要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援助工作。
10月1日至31日期间,各级知识产权局要要根据前一阶段执法检查的情况,对专利侵权行为或者假冒专利行为多发的商场、商品集散地和生产企业开展“回头看”整治行动,并对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报道。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
11月1日至10日,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做好专项行动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报送我局法律事务处,我局整理汇总全区专项工作情况后,于11月15日前报国家知识产权局。
五、行动要求
1、及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与具体措施,明确专项行动责任人、联系人及执法办案任务。
2、确保落实责任与投入。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局长负总责,明确各级人员责任;要加强执法科室人员力量,加大对执法工作的投入,做到责任落实、任务落实、资金落实和人员落实。
3、有效发挥各类执法维权平台作用。开通“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电话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机制,为执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4、充分运用执法协作机制。要在调查取证、案件线索移交等方面加强系统内的跨地区协作,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提升快速行动、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的能力与效果。对涉及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大力提升宣传效果。要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声势,扩大行动影响。在知识产权宣传周、大型展会期间,要加大《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12330”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12330”热线知名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
6、切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月报制度,从组织实施阶段开始,每月15日前向我局法律事务处报送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主要数据等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对于重要案件、跨区域案件要及时申请督办。同时,要切实加强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专项行动情况的力度。
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对“护航”专项行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切实完成各项任务。我局将组织对专项行动的督导督办和各种方式的抽查,对工作扎实、行动有力、办案积极的地州市局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对推诿扯皮、消极办案的地州市局提出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2013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联系表及本地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表
新疆维吾尔 知识产权局(签章) 马庆云 局长(签字)
责任人 |
联系人 |
信息报送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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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马庆云 |
哈洪江 |
阿依努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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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局 长 |
处 长 |
主任科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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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991-8883901 |
0991-8878390 |
0991-8878392 |
|
手 机 |
13999235729 |
13609936655 |
1389984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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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ahongj@sina.com |
xjipoflc@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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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区、市)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 (注:可以是12330,无12330电话的,需报送向社会公开的“护航”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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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区、市)举报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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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1-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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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辖市举报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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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木齐市 0991-12330 |
9.阿克苏地区 0997-2136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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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伊犁州 0999-12330 |
10.喀什地区 0998-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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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州 0909-2318711 |
11.吐鲁番地区 0995-852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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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克拉玛依市 0990-12345 |
12.和田地区 0903-619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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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哈密地区 0902-6983973 |
13.巴州 0996-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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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塔城地区 0901--6230379 |
14.阿勒泰地区 0906-2134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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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河子市 0993-2069256 |
15. 克州 0908-423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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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昌吉州 0994-12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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