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促进工作的通知
(川商运〔2013〕23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今年以来,受宏观政策和市场需求不足影响,我省消费增速明显回落。一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75.1亿元,同比增长13.5%,虽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但低于2012年同期3.2个百分点,呈现增幅回落、增势放缓的态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面临的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灾后恢复重建,一手抓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的工作部署,把促进消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扩消费,促增长。现就做好当前消费促进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促进消费的重要意义
扩大国内消费需求,是我国发展经济的一项长期的战略性方针,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消费对促进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把扩大消费作为商务工作的长期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商贸流通引导消费、创造消费、保障消费的功能。以刺激消费需求、营造消费氛围、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促进消费升级为目标,以各种促销活动为主要载体,形成促销增效的声势,繁荣活跃城乡市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充分调动行业协会、流通企业的积极性,确保消费促进活动迅速有序开展。
二、突出消费促进工作主题
消费促进工作要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倡导诚信兴商理念为主线,以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为基础,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重点,以开展节庆活动为载体,把全省重点展会与区域展会、综合性展会与专业性展会、节庆促销与会展促销相结合,营造全省范围上下联动的促消费氛围,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三、落实消费促进相关政策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狠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目标进度,确保今年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对扩大消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包括国家、省级、市级“十二五”以来出台的促消费相关政策文件。对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要进一步领会精神,加强与财政、金融、国土资源、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方案,将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商贸流通企业调查了解消费现状,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产业优势、消费规模和结构特点,研究出台具有本地特色的消费促进新政策。
四、统筹安排全年促消费活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当地消费特点,加强对促消费活动的指导,统筹组织、合理安排年度促销活动。促进“商文结合”、“商旅结合”、“商娱结合”、“商信结合”,推动“工商联手”、“商商联手”、“农商联手”、“银商联手”,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流通企业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促销活动。
五、组织开展全省消费促进活动
为扩大效果,确保成效,5月15日至8月31日省商务厅将组织开展全省性五大消费促进活动。
(一)名品进名店促销活动。6月至8月组织省内名优特新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与全省各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联手,集中开展名品进名店活动,为“四川造”产品提供通畅的销售渠道和更好的信息窗口,扩大品牌商品销售。
(二)家具下乡活动。组织全省规模较大的家具企业,在全省部分县(市、区)开展家具产品优惠促销活动,扩大家具销售。组织开展四川家具灾区行活动,组织省内大型家具企业在雅安市举行四川家具特价展销。
(三)2013第三届中国川茶网购促销活动。省商务厅联合省级有关部门5月9日至12日在成都举办第二届中国(四川)国际茶业博览会的基础上,6月6日至7月6日,在四川各地茶产区、成都各知名茶楼,搭建川茶主产区成果展示平台、川茶名品推广交易平台、茶友与茶山、茶企、茶人互动平台,线上与线下活动相结合,宣传展示川茶优势,打造川茶品牌整体形象,拓宽川茶营销渠道,扩大川茶销售。
(四)2013四川啤酒之夏活动。以啤酒为载体,在夏日啤酒消费旺季,根据当地特色文化和民俗风情,结合休闲、旅游消费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啤酒品鉴、啤饮大赛、文艺演出、趣味游戏、竞技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风情与文体活动。同时,结合开展特色餐饮活动,组织举办美食品尝、名优菜品、地方风味小吃联展联销和烹饪技能大赛;因地制宜举办形式多样的夏令名优特新商品展销会;引导企业开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和倡导明白消费活动,搭建平台,营造祥和、喜庆的消夏休闲消费氛围,满足和刺激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五)餐饮节会活动。重点开展四川省首届河鲜美食大赛、“资阳人家”餐饮行业评选、“蜀南竹海全竹宴特色菜品、蜀南竹海特色餐饮名店评选”等活动,引导各地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特色餐饮和大众餐饮,扩大餐饮消费。
六、加强消费促进工作统计分析和考核
加强消费促进工作统计,建立消费促进工作统计考核制度,客观反映消费促进工作情况。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前报送上一季度消费促进工作情况以及活动汇总表。省商务厅每季度将对各地消费促进工作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要加强市场监测,强化消费市场分析研判,做好信息掌握和成果运用,及时准确把握发展趋势,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七、做好消费促进工作宣传
各地可通过编发消费促进活动宣传手册等方式,介绍活动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为消费者购物提供便利。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消费信心。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倡导诚信、和谐的商业文化。省商务厅将加强对消费促进活动的推介、宣传,适时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地方促消费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消费促进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迅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将2013年已经举办(附件2)和拟举办(附件3)的促消费活动,包括本地以及各县、市、区举办、承办、协办的展销会、展览、节庆促销活动等,于5月21日下午17:00前报送省商务厅市运处。
联系人:魏莉娅;电话/传真:028-83220950
电子邮箱:sychu2005@126.com
特此通知。
2.2013年四川省消费促进活动汇总表(2013年截止5月20日已举办的)(略)
3.2013年四川省拟举办的消费促进活动汇总表(略)
四川省商务厅
2013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