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收购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纳税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产[1986]23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86-12-13 实施日期 1986-12-13
法律话题 税务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

工厂收购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纳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产[1986]235号 1986年12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广东、福建、云南、江西、吉林、河北省税务局:

财政部财税[1986]24号《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等减免税问题的通知》曾规定:“对国营华侨农(林)场的归侨、难侨在本场范围内自办的集体和个体企业,从开业之日起,三年内免征产品税(烟、酒除外)、增值税、营业税、奖金税和所得税”。最近,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及归侨、难侨在本场范围的自办的集体、个体企业收购非本场生产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在收购环节是否免征产品税。我们认为,对华侨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是为了扶持广大侨民自身尽快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而华侨企业向本场以外单位和个人收购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并非华侨企业自己生产,不属于免征产品税的范围,且这部分产品原来均是由其它国营、集体收购单位和销售者纳税。因此,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及归侨、难侨在本场范围内自办的集体、个体企业收购不属于本场生产的应税农林牧水产品,仍应照章纳税,希遵照执行。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财政部关于对国营华侨农(林)场、工厂等减免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 1986-03-03
  2. 国家教委、财政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校办工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 · 1989-01-28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用好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绿色工厂建设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2025-11-20
  4.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承包(租)国营华侨农(林)场的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 1987-12-23
  5.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市场监...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5-06-19
  6. 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工厂的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 · 1983-10-26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19号-关于...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0-04-28
  8.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5g工厂名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23-11-17
  9. 国家商检局关于出口水产品加工厂卫生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 · 1995-07-24
  10. 财政部关于对高等院校食堂职工放宽奖金免税限额及对所属校办工厂征收奖金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 1986-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