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专利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2年9月23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1988年12月22日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纠纷调处暂行办法》(沪府[1988]85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专利纠纷调处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2年9月23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1988年12月22日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纠纷调处暂行办法》(沪府[1988]85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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