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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企业信用评级办法

文章来源:海南省政府
发布部门 海南省政府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1991-01-01 实施日期 1991-01-01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海南省企业信用评级办法

(1991年1月1日)

第一条 评级机构:海南省企业信用评级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第二条 范围:凡企业在海南省注册的企业均可申请评级。

第三条 评级主要内容

1.资金实力

2.信用状况

3.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

4.发展条件

第四条 评级以定量分析为主,结合定性分析。在每项评级主要内容下设相应指标,并设定每项主要内容的分值和各项指标的分值,作为评级计分标准。总分值满分为100分。

第五条 评级计分标准分类:对工业企业、商业企业、金融企业和房地产企业分别设定(评级计分标准附后)

第六条 定级:先根据评级计分标准评出企业所得总分值,再根据总分值为企业定级。企业信用等级分为:

1.特级 AAA≥95分

2.一级 AA≥90分

3.二级 A≥80分

4.三级 B<80分

第七条 评级程序

1.受理企业申请;

2.签订委托企业信用评级合同书;

3.向企业收集有关资料;

4.现场调查、取证、分析测定;

5.撰写评级报告;

6.评委会论证并定级;

7.征求企业意见;

8.最终评定等级并公布,给企业颁发等级证书。

第八条 评级结果刊登在《海南日报》上。评级结果一年有效,全省有效。

第九条 评委会应本着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的原则,按照评级计分标准,独立自主地进行评级工作。

第十条 申请评估企业应如实向评委会报送有关资料。对提供失实和虚假资料的企业,评委会拒绝为其评级;已经评定的,宣布无效。

第十一条 企业信用评级为有偿服务,评委会按照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附:

工业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30分)

1.资本负债比率(12分)资本全部负债达4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

资本:或自有资金,指不属企业对外负债的资金来源。(下同)

2.资产负债比率(10分)全部负债资产低于或等于70%者为满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减1分。

3.速动比率(8分)流动负债达100%者为满分,每降低6个百分点,减1分。

流动资产:一年内可变现的资产,包括现金、活期存款、应收及预付款、存货,其他一年内可变现的资产。(下同)流动负债:一年内需偿还的负债,包括:应付及预收款、短期借入款、其他一年内应归还的负债。(下同)

二、信用状况(25分)

1.到期贷款归还率(10分)归还到期贷款累计额到期贷款累计额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应付款清偿率(8分)清付应付款累计额到期应付款累计额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3.购销合同履约率(7分)实际执行购销合同份数应执行购销合同份数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金利润率税后利润固定资产和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达到或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者,实际资金利润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2.利润增长率(6分)上年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者,实际利润增长率除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实现销售收入实现产值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3.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7分)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超过省内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平均水平者为满分,持平者减1分,低于平均水平者视实际水平减分。

四、发展条件(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员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企业产品市场前景(3分,乐观3,尚可2,暗淡1)

3.企业设备与工艺技术先进程度(3分,先进3,一般2,差1)

4.新产品开发应用情况(3分,好3,尚可2,差1)

商业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同工业企业)(30分)

二、信用状况(同工业企业)(25分)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金利润率(同工业企业)(9分)

2.利润增长率(同工业企业)(6分)

3.购进销售率(8分)商品销售额(按进价计)商品购进额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4.全部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同工业企业)(7分)

四、发展前景(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员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企业购销渠道(3分,稳定3,一般2,不稳定1)

3.企业服务质量(3分,优3,一般2,差1)

4.商品销售增长率(3分)基期商品销售额达10%者为满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0.2分。

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资金实力(30分)

1.资本资产比率(12分)资本(自有资金)资产达15%者为满分,每减少1.5个百分点,减1分。

2.信贷资金利用率(10分)各项贷款和证券持有月平均余额资本+各项存款+各项借入款(含债券)达8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达110%者为满分,每减少6个百分点,减1分。

二、信用状况(25分)

1.拆借资金归还率(13分)实际归还拆借资金应归还拆借资金达100%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借入款归还率(12分)实际归还借入款应归还借入款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递减1分。

(此处借入款不包括拆借同业款)

三、经济效益与经营状况(30分)

1.资本利润率(8分)税后利润资本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实际比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2.利润增长率(7分)达到或超过省内同类金融机构平均水平者为满分,低于平均水平,实际比平均水平再乘满分为应得分。

3.资金周转率(5分)贷款累计收回额各项贷款平均余额周转次数达1.5次者为满分,1.2次、1次、1次以下分别为4分、3分、2

4.资金成本率(5分)营业支出+非营业支出+管理费用各项存款+各项借入款(含债券)计算前3年资金成本率,年均下降5%者为满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递分。

5.存款增长率(5分)上年各项存款平均余额计算前3年存款增长率,年均增长8%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

四、发展条件(15分)

1.领导人及职工素质(6分,优6,良4.5,可3,差1.5)

2.智力开发能力(3分,强3,一般2,弱1)

3.服务网点和服务质量(3分,好(多)3,中2,差(少)1)

4.客户关系的稳定性(3分,稳定3,尚可2分,不稳定1)

房地产企业信用评级计分标准

一、信用状况(25分)

1.到期贷款归还率归还到期贷款累计额到期贷款累计额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递减1分。

2.合同履约率实际执行合同份数应该履行合同总份数达95%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1分。

二、经营水平(30分)

1.产品合格率(8分)经验收合格商品房面积交付验收商品房面积达100%者为满分,每递减6个百分点,减1分

2.产品优良率(7分)经验收达优良的商品房面积交付验收商品房面积达30%者为满分,每减少4个百分点,减1分。

3.商品房销售(出售)率(15分)已销售(出租)的商品房面积已竣工可供销售(出租)的商品房面积达85%者为满分,每减少5个百分点,减1分。

三、经济效益(30分)

1.人均利税率(万元人)(20分)年实现利税总额年职工平均人数达6万元为满分,每减少2000元,减1分。

(年利税总额=年实现利润总额+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

2.利润增长率(10分)上年利润总额达10%者为满分,每减少2个百分点,减1分。

四、发展条件(15分)

1.企业领导人和职工素质(6分)优6,良4.5,尚可3,差1

2.企业产品市场前景(2分)乐观2,尚可1.5,暗淡1

3.企业所利用设备和工艺技术的先进程度(3分)先进3,一般2,落后1

4.售后服务质量(4分)好4,尚可2.5,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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