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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长三角合作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办发〔2019〕23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9-02-22 实施日期 2019-02-22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长三角合作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9〕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推进长三角合作近期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2日

宁波市推进长三角合作近期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抢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积极作为,争当一体化发展的排头兵,争取更有利的功能定位、更强的发展动力,推动宁波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交通互联互通

(一)加快推进沪嘉甬铁路,力争“十三五”开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宁波海事局)

(二)谋划推进沪甬跨海交通通道(沪甬城际、G15杭州湾二桥),开展战略规划研究,争取纳入国家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长三角区域综合交通规划。(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三)谋划推进甬台温福高铁,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近期,联合台州、温州启动老线提速到250km/h有关工作。(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

(四)加快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宁波段二期工程争取开工建设。(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大数据局、宁波海事局)

(五)加快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建设,完成梅山港区7#泊位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宁波舟山港集团;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宁波海事局)

(六)与舟山共同建设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推进航运监测分析平台和港口经济监测分析平台在大湾区、长三角地区全面推广和互联互通。(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口岸办、江北区政府、鄞州区政府、北仑区政府、宁波舟山港集团、宁波海事局)

(七)强化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能力,推进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争取2019年部分启用,力争全部投用。(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

(八)谋划推进宁波西综合枢纽,2020年底完成专项规划方案、控规编制,开展栎社机场四期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并争取项目立项。(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宁波机场与物流发展集团)

(九)推动宁波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开展产业规划、空间规划、交通规划研究;做好示范区招商引资工作,力争一批项目落地。(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二、提升能源互济互保能力

(十)加快浙江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建设进度,力争1400MW装机主体工程启动建设。(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宁海县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十一)加快推进浙江LNG接收站(二期)工程建设,2020年底基本建成。(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北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宁波海事局)

(十二)推进大榭穿鼻岛LNG接收站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大榭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宁波海事局)

(十三)加快推进大榭国际能源贸易岛建设,积极推进200万方LPG地下洞库的开挖工程;进一步做强能源化工品交易规模,初步形成特定品种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大榭现货交易市场,努力打造价格指数。(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大榭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四)参与研究华东电网抽水蓄能市场化运行的成本分摊机制。(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强化协同创新驱动

(十五)以建设宁波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加快推进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航天智慧科技城建设,高水平建设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国兵科院宁波分院、乌克兰国家科学院弗兰采维奇材料问题研究所中国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宁海县政府、象山县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十六)协同推进浙江、上海闵行、苏南、宁波、合肥共建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参与建立上海闵行、浙江、苏南、宁波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协同联动机制;对接上海科创中心,探索技术转移新模式,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作,探索宁波、上海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机制。(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七)争创杭州—宁波综合性产业创新中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十八)加快在上海设立科技飞地,争取到2020年异地孵化器1-2家,培育孵化企业10家。(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支援合作局、市财政局、余姚市政府)

(十九)加快推进与上海科工委合作,到2021年在上海建设具有异地研发孵化、异地招商引智功能的科创飞地。(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慈溪市政府)

(二十)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一)加快建设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鄞州区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以及宁波大学、宁波国家高新区、中官路创新创业大街等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参与建立长三角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合作交流机制。(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鄞州区政府、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四、共助产业转型升级

(二十二)谋划创建中意(宁波)园区(暂名),促进长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包括意大利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中意(宁波)生态园管委会]

(二十三)加快谋划宁波前湾新区,打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沪甬合作先行区。(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慈溪市政府、余姚市政府)

(二十四)推动杭州湾新区浙沪(宁波)合作示范区建设,推进与上海的全方位对接,每年引进上海产业项目投资200亿元以上。(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支援合作局)

(二十五)建设5G外场技术试验网,完成第三阶段5G外场设备测试,完成5G车联网和无人港区两个典型应用试点;打造杭州湾、北仑港两大5G创新基地;完成全地区技术研发区域的5G覆盖,主攻5G创新开发和需求培育。[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通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六)推进北仑芯港小镇建设,基本完成集成电路增量制造用地项目布局,力争集成电路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北仑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五、共推生态环境联保

(二十七)推进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成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完成国家水环境考核断面的自动监测站和13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自动监测站建设。[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相关区县(市)政府]

(二十八)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实施《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二十九)2019年1月1日起,进入排放控制区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质量比的燃油;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宁波海事局)

(三十)参与研究设立三省一市海湾河口联防联治机制,推进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基本实现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科学布局,编制宁波市养殖尾水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牵头领导:陈炳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宁波海事局)

六、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三十一)深入与上海高校院所合作,推动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到宁波共建研究院、教学基地等平台。推进与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校地合作。(牵头领导:许亚南;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慈溪市政府)

(三十二)推动与复旦大学合作办医,合作共建复旦大学附属宁波医院、复旦大学宁波医学研究院;推进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合作,托管杭州湾医院。推进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的合作。(牵头领导:许亚南;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支援合作局、奉化区政府、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

(三十三)加强长三角地区干部交流,按照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定期选派干部到长三角其他城市挂职锻炼。(牵头领导:钟关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四)推进沪甬两地人才发展平台共建共享,加快建设“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拓展慈溪·环杭州湾政产学研联盟。[牵头领导:钟关华;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支援合作局、市发展研究中心、余姚市政府、慈溪市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其他区县(市)、重点开发园区]

(三十五)做好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信息采集工作,监测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趋势,夯实长三角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基础。(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

(三十六)开展就医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监管合作,以就医地为主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参保人员违规行为的日常稽核和查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三十七)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享,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机制,强化对欠薪企业的共同约束。(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

(三十八)参与探索建立三省一市养老补贴异地结算机制。(牵头领导:卞吉安;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十九)推进落实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上海、杭州、宁波共享入境旅游客源市场。(牵头领导:黎伟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外办)

(四十)参与设立长三角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联盟,配合制订长三角互认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标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联合办案、舆情应对、应急联动等方面的跨区域协作。(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十一)推进大运河(宁波段)文化带建设工作,深入挖掘遗产价值内涵,发挥运河资源多重效益。(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江北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海曙区政府、鄞州区政府)

(四十二)联合广州、南京等城市,共同推进“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史迹”申遗工作。(牵头领导:许亚南;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江北区政府、余姚市政府、海曙区政府、鄞州区政府、镇海区政府)

七、促进区域金融协调发展

(四十三)积极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力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全国保险创新中心。(牵头领导:刘长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市交通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市投促局)

(四十四)深化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作,推进“上交所宁波服务基地”建设,鼓励宁波企业在上交所上市;建立与上海保交所的合作机制,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证券化等业务合作。(牵头领导:刘长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宁波证监局、宁波银保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十五)深化沪甬两地金融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沪甬两地在航运金融、保险科技、普惠金融等领域优势互补、特色集聚、协同发展;支持上海大型金融机构以战略投资入股宁波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宁波设立分支机构或功能性子公司;鼓励沪甬两地金融机构或龙头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创新型、特色型金融机构;探索实现沪甬两地风险数据互联共享,建立重大金融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和联合维稳机制。(牵头领导:刘长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宁波证监局)

八、共建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十六)推进浙江自贸区“一区多片”建设,争取浙江自贸区扩区落户宁波和油气进口权、外资集聚、境外并购等先行先试权。积极争创自由贸易港。(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宁波海事局)

(四十七)推进跨区域信用联合监管,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为突破口,推进落实国家和长三角联合奖惩备忘录,将联合惩戒对象范围扩展到长三角乃至全国。(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信用宁波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十八)做好长三角区域“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协作机制,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货物流与单证流、信息流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便利企业办理跨区域通关业务,推进港航物流信息接入“单一窗口”。(牵头领导:李关定;牵头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宁波海关、宁波舟山港集团)

(四十九)积极对接上海国际经济中心,对接《上海扩大开放100条》系列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牵头领导:刘长春;牵头单位:市发展研究中心;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九、强化政策保障

(五十)建立宁波市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规划决策咨询。(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五十一)制定《宁波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形成我市推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1 N”规划体系。(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办)

(五十二)参与组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及时了解掌握基金设立进展,视情提出我市出资参与基金组建的诉求;梳理我市交通、产业等项目,形成储备库,争取列入基金项目库。(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局、市交通局)

(五十三)强化与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长三角区域合作办等各个层面的汇报对接,争取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体现更多宁波元素诉求。(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

(五十四)强化督查,切实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各项任务落地。[牵头领导:陈仲朝;牵头单位: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五十五)强化宣传推介,及时宣传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工作成效,为工作推进营造良好氛围。[牵头领导:万亚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有关区县(市)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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