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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12-30 实施日期 2010-12-30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农林牧渔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各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订了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一经发现,商务部将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8]5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发[2008]369号)的要求,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三、请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和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商 务 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 件

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表1:对港澳地区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小计 香港 澳门
1 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39,064 36,642 2,422
2 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4,966 3,687 1,279
3 深圳市面粉有限公司 3,353 3,353

4 大成食品(蛇口)有限公司 2,082 2,082

深圳市小计 49,465 45,764 3,701
5 佛山市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 11,876 11,613 263
6 肇庆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7,649 7,649

7 鹤山东坡面粉有限公司 3,642 3,642

8 中山新纪元面粉有限公司 944 808 136
9 广州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290 290

广东省小计 24,401 24,002 399
10 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1,830 1,830

11 济南德瑞兴商贸有限公司 266 266

12 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80 80

山东省小计 2,176 2,176

13 常州唐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58 58

江苏省小计 58 58

14 总计 76,100 72,000 4,100

表2:对香港大米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 企业名称 配额数量
1 梅州市广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500

广东省小计 1,500
2 广西梧州易丰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计 200
3 总计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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