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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发布时间:2026-10-29 12:35:07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1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经信委xx县整治办对该项工作的要求,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xx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任务推荐一览表》进行了任务分解,我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企业现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根据《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的通知》(双经信〔20xx〕303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涉及机动车(含整车和改装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及配套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各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的配备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

二、层层落实,全面展开

一是着力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为扎实落实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我局安排专人配合县整治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杜绝违法车辆改装生产,全力把好生产源头关。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行业生产形势的稳定,供给市场产品达标,在此次检查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局安排专人与县安监局、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镇(街道)经发办、安办人员分5次对全县12个镇(街道)12户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共检查企业12家,其中机动车改装车生产企业2家、配套企业10家,共计查处一般安全隐患3处,已整改3处,提出限期整改措施1条,违法改装企业1家(xx市高荣华龙实业有限公司车厢违规超高);检查组重点针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标识不明、不按照国家标准改装等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求取缔关闭。通过检查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努力从源头消除机动车安全事故隐患。同时,针对安全事故多发的现状,制定了《xx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书》,及时发放至各重点企业,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三无”工业企业治理。按照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要求部署,全面抢抓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对全县涉及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的“三无”企业进行了清理,按照《xx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三无”工业企业分类处置的实施方案》(双委办〔20xx〕71号)文件精神,分类处置辖区内的“三无”工业企业。截至目前,全县所有“三无”工业企业均已断电停产,90%已清空办理,其中涉及机动车配套、改装的“三无”企业均已取缔关闭。

三是认真做好机动车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安监局的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派员参加了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点,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组织县内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人员学习车辆安全事故案例。在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期间,我局要求各重点企业在厂区、生活区设立安全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学习典型案例、图片展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培训,营造我县工业系统广大员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浓厚主题氛围。

三、及时总结,明确重点

通过历时半年的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也暴露出目前机动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在安全生产操作程序上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尤其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上存在较大缺陷,对自身所在岗位承担的社会责任认识度不够。

二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与市、县要求相比还存在明显差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经费装备还不能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我们抽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与承担的安全管理任务不相适应。

我局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大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配套企业生产督查力度,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做到隐患检查上报及时,隐患整改措施有力;努力推进县和镇(街道)两级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同时加强对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共同努力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证我县工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以及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三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和旅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不健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领导带头检查制度未落实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各类安全生产保险未办理到位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方面

1、道路交通。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4)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5)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

(6)客车晚22时—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7)道路货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

(8)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2、水上交通。

(1)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非客运船舶载客的、老旧报废船舶载客的;

(3)超限、超载航行的;

(4)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航行的、超龄驾驶的;

(5)船舶未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设备的;

(6)工程建设在通航水域施工作业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违法占用港区岸线的;

(7)未按要求配齐船员的;

(8)签单发航、学生交接、穿拿救生衣“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9)视频监控不到位的。

3、交通建设。

(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5)建设单位未提处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

(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

(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城市公共交通。

(1)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未依法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

(2)不按规定放置运营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的;

(3)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的;

(4)技术性能和设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的以及车内环境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4)的士出租车不按照规定设置指示标志、价格表、投诉电话的;

(5)的士出租车未打表、异地驻点营运、强行拼载、故意绕道行驶、拒载和敲诈、甩客的;

(6)公交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停靠运营和拒载的;

(7)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

(8)破坏、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用地的;

(9)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5、危货运输。

(1)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

(2)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3)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

(4)从事危货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港口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6、农村公路。

(1)破坏公路设施的;

(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

(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

(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

(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

(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

(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7、旅游行业。

(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

(2)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

(3)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

(4)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或超范围使用等级标志的;

(5)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

(6)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7)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单方面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不具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8)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10)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项目未事先告知或明确警示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

(11)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和相关游乐设施其驾驶人员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四、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月下旬—4月)。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确定联合行动主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抽查督查阶段(7月—10月)。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至少要组织两次由领导带队的集中检查,并制定检查方案。市局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提高、总结评估阶段(10月—12月)。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安监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打非治违”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监管执法年”“九打九治”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要在汽车客货运站、施工工地、客渡码头、旅游景区(点)、旅游游乐场、旅行社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三)依法依规,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稳定、和谐,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不落实责任,执行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3

一、清理工作的目标和政策界限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交通厅《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闽监发[20xx]4号)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收费”的总体要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纠正我市普通公路收费站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做到依法、依规征收车辆通行费。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自行出台的与《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减免行为。同时,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反弹。

(二)政策界限

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几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1、军队车辆;

2、武警部队车辆;

3、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4、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5、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6、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

我市按上述政策规定,公布全市普通公路减免征车辆明细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和市交通局要严格按照上述范围,审核确定我市区域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范围。凡在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以外,依然违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车辆,以及我市各部门自行出台的与上述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均属于本次要清理和纠正的范围。

二、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步骤

清理工作按照“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9月中旬以前)。全市各普通公路收费站要对照省里公布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对我市辖区内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见附件1),凡在明细表规定之外的车辆要一律停止减免征,凡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文件要一律停止执行。建立自查工作责任制,自查工作结束后,将我市清理的情况报送省监察厅、交通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纠正的期限。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力度,集中收缴和撤消违规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费减免征卡。坚决纠正以车辆通行费减免谋取小团体利益等问题,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底以前)。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清理特权车、人情车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对全市重要路段要开展明查暗访。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或者,不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依法不应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拒不纠正的特权车、人情车,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把这次清理工作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合起来,依靠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市监察局、纠风办、交通部门将适时派出监察组,对全市各普通收费站及收费路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督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20xx年10月底以前)。按照省里布置的清理要求和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全市清理工作要在今年的10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交通厅。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市交通局将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的成效,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和成效。

三、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是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是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社会负担、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实表明,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的减免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造成国家税费流失,延长收费年限,加重社会负担,损坏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干群关系及政府公信力。因此,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各种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全市各部门要提高对清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实施清理具体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察检查,严肃处理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的综合;审计部门要加大车辆通行费专项审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维持好收费站的管理秩序,对强行冲关,故意阻塞收费道口,殴打收费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等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实行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杜绝各种特权车、人情车违规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4

端午节期间,6月12日(星期六)至6月14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时间。为确保我市群众出行安全稳定、畅通有序,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针对全市易堵路段、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进行提前梳理、预测,现面向社会发布。

一、端午节期间淮南市路网运行态势

端午节小长假期间,高速公路不实施免费通行。假期预计车流人流将略有增长,景区周边停车场道路将出现缓行现象,请驾驶人提前设置导航选择通行线路。

1、主要景区流量: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从6月12日开始早上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9时期间,八公山风景区、毛集焦岗湖风景区、寿县老城区南门古城墙、寿县安丰塘风景区、大通上窑森林公园等主要景点,会出现拥堵排队现象,请提前选择合理位置停放车辆。6月13日将呈现流量最高峰,上午9时至12时集中出行车辆较多,日均流量将超过五千辆。

2、高速路网流量: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由于高速不免费通行,滁新高速日均流量将小幅增加至7万辆。最容易发生拥堵及事故的四个路段:蚌合高速60公里曹庵枢纽路段,蚌合高速72公里长丰枢纽路段,滁新高速178公里毛集枢纽路段,滁新高速144公里阜阳方向车道变窄路段。

德上高速将主要承担滁新高速拥堵后的分流任务,在寿县三觉收费站下道口、阜阳交界处毛集枢纽等重要交口处迎来拥堵,日均流量将小幅增加至1万余辆,峰值会在6月13日出现,预计达2万辆左右。

3、主要施工路段

(1)滁新高速寿阳大桥双向施工,请按照施工路段设置的交通标志标识,谨慎选择从引桥驾驶;

(2)潘集区淮潘路(平牧酒店至草原人家段)污水管网施工,路面半幅间隔封闭,请通行时减速行驶,注意安全;

(3)寿县至谢家集区交界处(东津渡大桥路段),路面半幅封闭正在施工,请避开高峰期通行。

二、端午节期间淮南市易堵路段

1、田家庵区:朝阳路与淮舜路交口、广场路与洞山路交口、泉山路与洞山路交口,泉山路、淮河大桥等路段;

2、大通区:林场路湿地公园前路段,国庆东路上窑森林公园门前路段;

3、谢家集区:十涧湖西路与沿矿路交口、蔡新路与卧龙山路交口,谢家集人民商场、谢家集长途汽车站、谢家集五路车站等路段;

4、八公山区:丁山路文体中心、八公山地质公园停车场、南塘湖一剑谷等路段;

5、潘集区:长江路铁路桥沿线、淮潘路平圩电厂至淮河大桥、淮潘路张庄至草原人家等路段;

6、毛集区:焦岗湖大道;

7、寿县:以寿县老城区南门、八公山风景区、安丰塘风景区等三个景点为中心的周边路段:寿蔡路、寿春路、省道206寿县段、国道237寿县段、省道323安丰塘段等;

8、凤台:省道袁江路与马刘路交口,凤台城区大圆盘、城北桥、省道102线桂集至顾桥、国道237线丁集关店等集镇沿线路段。

三、端午节期间淮南市交通事故易发路段

1、田家庵区:G206国道六里站铁道口,淮舜中路金色家园小区门前丁字路口,湖滨东路与田大路交口等;

2、大通区:淮上淮河大桥,上曹路全线路段等;

3、谢家集区:淮南西高速出口,102省道与夏郢孜西路交口、杨公路段、孙庙路段等;

4、八公山区:淮凤路与丁山路交口、第二通道与丁山路交口,南塘湖一剑谷等路段;

5、潘集区:淮河大桥,古沟老街至苏杨路段,淮河大坝全段,平圩大道平电公司一号门前路段,架河至许岗等路段;

6、毛集区:毛张路采煤沉陷区,毛张路南圩村等路段;

7、寿县:寿蔡路东津渡大桥路段,老城区寿春路、南门口至大圆盘等路段;

8、凤台:省道102线桂集至尚塘路段,新集镇、岳张集镇采煤沉陷区等路段。

四、端午节期间淮南市高速道口绕行线路

1、淮南南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左转——南纬十三路左转——206国道向南;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与和畅路左转——东西第二通道经凤台——102省道向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右转至——洞大路左转至——新206国道右转,沿206国道向西。

2、淮南东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与合水路路口右转——沿合水路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与新206国道右转,沿206国道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左转至——淮河大道与和畅路右转——东西第二通道经凤台——102省道向北。

3、淮南西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与102省道右转——沿102省道向东——在孤堆乡并入206国道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沿206国道穿市区经国庆路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左转至102省道——沿102省道经凤台后向北。

4、毛集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102省道向东——在孤堆乡并入206国道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102省道向东——在蔡寿路左转至206国道穿市区经国庆路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经102省道向北。

5、凤台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凤台二桥——237国道右转——237国道向南——靖淮路——定湖大道——237国道向南;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经凤城大道左转——南湖大道左转——237国道向北。

6、凤台北道口:前往合肥方向车辆经102省道右转——南湖大道——237国道向南;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经凤城大道行驶后左转——南湖大道行驶后左转至237国道后直行。

7、寿县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春申大道左转——沿237国道向南——宾阳大道向右——寿蔡路右转——102省道向南;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经春申大道左转——237国道——明珠大道——定湖大道向北。

8、寿县安丰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由瓦埠湖直行——右转237国道直行——左转进入324省道——右转进入新桥大道;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左转进入237国道直行——经明珠大道左转进入定湖大道——右转进入跃进路后直行进入237国道。

9、寿县安丰塘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由瓦埠湖直行——右转237国道直行——左转324省道;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经瓦埠湖左转至237国道直行——进入203省道后左转——明珠大道右转——定湖大道右转——237国道。

10、寿县三觉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由迎宾大道直行——右转进入新桥大道——左转进入长江西路直行——右转进入潜山路;前往利辛方向的车辆经028县道右转——240省道——左转进入明珠大道——右转进入定湖大道。

五、端午节期间交通安全提示

1、端午节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增强。倡议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绿色出行,安全出行。出行前驾驶人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提前了解掌握天气情况、出行线路等,合理安排行程。

2、请广大群众及早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错时错峰出行;如遇交通拥堵请耐心等待,依次通行,切莫占用应急车道。

3、切勿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驾驶人饮酒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4、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发送短信微信,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5、遇车辆爆胎、障碍物或突发险情时,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并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6、节日自驾出游,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后,谨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7、安全带是生命带!驾驶和乘坐汽车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交警提示,驾乘汽车出行,请系好安全带。驾车带儿童出行时,请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免怀抱儿童或让儿童坐在副驾驶位置。

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较高,安全风险隐患也大,骑乘人员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做好安全防护。

9、乘长途车出游,请到正规场站乘坐安全合法运营的客运车辆,不要乘坐超员、非法营运、无牌证等违法车辆,并对发现的违法车辆及时举报。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5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下发以来,我局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现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宣传学习《意见》情况

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对《意见》的学习,不断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以单位自身特点抓好《意见》宣传,利用横幅标语、车载广播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多形式开展对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一是积极配合交管大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培训工作,凡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摩的司机,一律不予办理营运证等手续;二是举办了一起摩的司机岗前培训班,学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是邀请政法、综治、等部门领导授课,举办治安培训班,教授摩的司机如何做好“义务治安员”工作。

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和“春运”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贯彻《意见》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等,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客运安全年”和“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要求,城管大队加强对城区道路和静态停车管理、市政管理所加大对城区道路的维修管理、环卫所保证道路清洁、负责查处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领导班子全员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配齐配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状,完善各项制度和台帐,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体情况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以“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为抓手,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一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控,加大对轿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等车辆的管理,严格占道摆放,重点是营运二轮摩托车的管理,严禁营运二轮摩托车超速、超载、闯红灯、借道超车、抢客、非法营运现象。垃圾清运车辆、工程车辆、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密封完好,按照环卫所审核的时间、路线运输。装运砂石、灰浆、废弃物等流体或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当捆扎牢固、封盖严密,不得沿途撒落、泄漏;二是加大城区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实行城区分片区负责制,加大道路巡查,加大道路破损路面维修力度,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对易积水路段及时处理,全力保证管道排水畅通。及时清除雨水井蓖上树叶、塑料袋等杂物。避免因路面积水造成行人、行车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和加大道路路灯维修力度和巡查密度;四是管理到位,维护二轮摩的正常营运秩序。成立专门的管理队伍,工作时间全天候、专门管理营运摩的司机。督促摩的司机及时办证,杜绝不办证营运或用过时营运证拉客现象。规范车辆停放,整治乱停乱摆行为,维护城区市容环境。调处摩的司机争客纠纷,使摩的司机公平拉客、文明行车。做好摩的司机与《意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摩的司机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协同县交通、交管部门整治城区客运站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占乱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简易棚13座、摊点21处。

四、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意见》实施一年来,我局结合实际,主要抓了《意见》的宣传和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宣传到位。正常工作时间在城区分两个片区,利用电动巡逻车车载广播,常态化宣传《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着力加强了二轮营运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建设。通过对摩的司机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了摩的司机的职业道德水平:无证运营和争客抢客的现象少了,遵守交通法规、热情服务的多了;强拉超载的少了,注意安全、合理收费的多了;乱停乱放扰乱营运秩序的少了,有序停放维护社会治安的多了。

五、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1、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贯彻落实《意见》中强化了学习、教育、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二轮摩的无证营运拉客、闯红灯、司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借道超车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还存在余土、散装物料运输车辆越载、不覆盖扎紧等行为;三是城区道路存在易损坏难修补(复)情况等。

2、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

一年来,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有全新的认识,但全民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目前阶段,受资金投入“瓶颈”制约,《意见》尚未真正落实到位,但形势已在好转。《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利好政策,必将加大资金投入和道路建设力度,增加和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3、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是领导重视,宣传到位;二是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大交通”工作管理格局;三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开展常态化集中整治等。“人的素质,决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好差”。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使全社会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习惯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6

20xx年春运从1月17日(腊月十五)开始至2月25日(正月二十五)结束,历时40天。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经研判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整体交通流趋势变化不确定性增大;货运流量持续更长时间的高位运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面临交通出行方式变化新挑战;区域性的短途出行成为春运期间的.主流;流量增幅变化呈现节前客流相对集中,节后返程较为分散的态势;节日货流运输将保持常态的波动性;信息化支撑群众多元化、高效率出行网购物流占比逐年增大,预计我市交通元素更加多元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多。

一、交通流预判

重点高峰出行时段:

1、节前返乡高峰:春节前三天。预计1月29日至1月31日(腊月二十七至除夕)。

2、探亲访友高峰:预计2月2日至2月6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六)。

3、返程高峰:春节末三天。预计2月4日至2月6日(正月初四至初六)。

4、元宵节前后两天:预计2月13日至2月17日(正月十三至正月十七)。

5、春运结束前五天。预计2月21日至2月25日(正月二十一至正月二十五)。

6、雪、雾等恶劣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段。

二、重点路段管控

1、农村道路:我市农村各县乡道路、县乡道与108国道、省道东夏线、汾张线交叉路段、城乡结合部路段。

2、近三年春运期间事故多发路段:108国道(K725-K735)、223省道(K47-K50)、221省道(K44-K52)。

3、高风险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长大下坡、易积水结冰团雾多发等路段以及基础条件不足的农村道路等。

三、易拥堵路段

国道108线、省道汾张线、省道东夏线、张壁古堡至绵山风景区旅游专线

四、分流绕行路线

国道108线发生拥堵后,绕行省道东夏线和省道汾张线;省道汾张线发生拥堵后,绕行东夏线和108国道;省道东夏线发生拥堵后,绕行汾张线和108国道;张壁古堡至绵山风景区旅游专线发生拥堵后,绕行介龙线。

五、交通安全提示

交警发布以下信息提示广大驾驶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出行时间、出行地点,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事故,避开出行高峰。

1、春节期间1月17日至2月25日务工流、探亲流、自驾返乡流、旅游流将叠加出行,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预计国省公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度增加。广大驾驶人出行前应提前了解出行沿途天气、交通流量、交通管制,提前选择出行路线,合理选择出行时间,错开高峰时段出行。

2、节日期间,选择自驾游的驾驶人出行前请仔细检查车辆状况,重点对车辆方向、刹车、轮胎、油路、车灯、雨刷等装置进行检查,并配备灭火器、故障三角牌和工具箱等设备。确保车辆状况机件安全的前提下上道路行驶,必要时提前对车辆进行保养或全面检查。

3、研究表明,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少至少40%的伤害。“春节”假日期间,举家出游增多,交警提示,请您系好安全带,同时为孩子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切莫怀抱孩子或让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

4、节日期间驾车出行请保持平和心态,不开斗气车,不强行超车、强行会车,不随意变更车道或在车流中穿梭抢行。如遇道路流量大,发生交通拥堵时,请耐心等待,依次排队通行。

5、疲劳驾驶会导致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加大操作失误风险。交警提示,“春节”出行,请合理安排休息时间,确保睡眠充分,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6、研究表明,驾驶车辆接打电话发生的事故风险是正常驾驶的4倍。交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请集中精力,不要接打电话、抽烟,严防分散注意力。请您谨记,安全细节虽小,忽视易酿大祸!

7、饮酒会导致人的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行动迟缓。交警提示,节日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时,请您时刻牢记,开车莫饮酒,酒后莫开车!

8、车辆超速、超员行驶容易造成制动跑偏、转向失控甚至爆胎、机件失灵等危险情况,易引发严重后果。交警提示,请驾驶人按照规定车速、核定载客行驶,拒绝超速、超员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7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九安办〔〕41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主要目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以“从严管理”为突破口,抓管理,抓整治,抓落实,彻底改变了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一、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等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大家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农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43份,落实10名劝导员,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重点路段的警示牌设立进行维护、巡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我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召开会议、农民夜校、del显示屏播放、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辖区的学校、各村(社区)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口

由城关交警中队牵头,我镇道路交通协管员配合,在清平三村至拔拉沟村通村道路上设卡,加强对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的打击,杜绝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全年中共检查车辆132辆,查处摩托车未带头盔24余人,小型载客车超员2人、拖拉机不按规定载人7人。全部得到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

特别是高半山两个村,在汛期中,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通过做包坎,加强路基巩固,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了道路的畅通。清平三村通村公路至拔拉沟村为重点路段,积极开展巡逻工作。针对易滑坡、岔路口、塌方的地方,专门派出巡逻人员。各村(社区)、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当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实做好。

(二)加强协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单位作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做好联合检查。主动沟通,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全力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推动我镇交通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安全态势平稳、通行效率提高、执法服务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择部门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8

一、自查自纠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㈠自查自纠主要目标:通过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提高全系统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通过集中查找,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使不正当交易行为切实得到纠正;通过发现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一些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得到明显遏制和好转;针对日常工作和体制机制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㈡工作原则:

1、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做到边自查边纠正。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交通事业的发展。

2、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所辖范围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引导。对拒不自查自纠、并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行业分级指导监督与搞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起来。依照“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公管、航管等部门在做好自己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职能分工向所监管的企业延伸,督促相关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4、坚持自查自纠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又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还要与构建具有我区交通工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结合我区交通系统反腐保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

二、自查自纠的重点和时间要求

㈠自查自纠重点: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重点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与交通建设(当前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咨询、设计、监理、以及有关中介组织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确定自查自纠的重点,主要是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

㈡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查自纠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三、具体工作步骤

㈠宣传发动阶段(6月上旬至6月下旬)

1、各单位召开班子会议,传达贯彻区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局《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要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并做好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

2、通过各种会议、座谈、专题教育等形式,结合当前“八荣八耻”教育和“七一”建党纪念日,进一步强化治理商业贿赂教育活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宣传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提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自觉性,自觉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动员干部职工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局机关、公管所、航管所分别向交通工程建设相关企业、车辆维修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等发出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3、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分析掌握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问题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机关与工程处配合,在6月下旬召开一次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题座谈会。

㈡集中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12月上旬)

按照先易后难、先面上后深入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正常工作与自查自纠工作的`关系,把握好自查自纠工作进度,自查自纠既要查行为,又要查制度,查思想。

1、面上查。各单位可以以表格的形式,人手一份,调查了解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的思想认识,单位和个人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单位管理方面和制度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区纪委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96178、86882788,局举报电话:86782752、86782755。

2、重点查。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环节、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查。区公管所、区航管所对20xx年以来特别是两区合并以来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规费减免等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有没有违反规定,不该批的批了,该罚的不罚(或少罚),不该减免的减免,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区公路段路政管理中是否存在着该罚的不罚、不该批的批了等不按规定操作的现象,是否存在着不正当交易行为,养护工程和小工程建设是否按区里规定规范操作,存在哪些问题,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区汽运公司在20xx年以来车辆购置、车辆保险、油料供应、车辆维修、车身广告等环节中是否有不正当交易行为;工程处在20xx年以来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中是否有收受施工企业好处费的现象,对施工企业或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放任不管。局里对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招投标、工程分包转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计量支付、质量监督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查,查找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重点查找借用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私自违规分包转包、虚报工作款、利用工程设计变更套取政府资金、设计单位虚报工程造价、监理公司对施工企业缺乏监管等问题。

3、个人查。个人查,以自觉查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搞群众运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查,党员同志要自觉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主动查。有问题的,要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把握改正错误的良好契机。

4、组织督查。督查内容:①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②各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问题检查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③重点案件的督办。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单位、本单位个人存在的问题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单位活动动态、信息也要及时上报。个人退缴的礼金、礼品,各单位要妥善登记,统一上缴到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处理、整改工作。

1、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从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出发,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在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治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2、认真抓好整改,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单位要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事业单位要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各单位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㈢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情况。区、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行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对自查工作不重视、不深入、走过场的,要责令“补课”。各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12月20日前分别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9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实现“降事故、保安全”工作目标,今年县局着眼全年重点工作情况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交警中队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研判工作,全力保障道路交通活动的有序、安全与畅通。

天池交警中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合理措施,及时跟进抓落实。针对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在分析研判方面紧扣人、车、路、环境四大要素,映射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数据和去年同期相比、交通事故特点、成因、预警和对策措施。

一、20xx年天池乡道路交通事故的四大要素分析。

驾驶人结构方面:天池乡接近2万余干部群众,现有驾驶员共计4070名,驾驶员详细分类为:A1类21人,A2类49人,B2类156人,C1类726人,20xx年未参考免费办理的C4、D类驾驶证3118人。目前,营运车辆职业驾驶人大部分为70、80后,文化知识结构相对健全,社会认知、法律意识及交通安全意识经过逐步教育引导基本能够达到职业应有水平,因此在全年的事故发生率来看,涉及营运车辆的相对较少,或者在事故中的责任比重较轻。全年交通事故中所涉及的大部分人员集中在50、60后的摩托车、低速车驾驶员和90、00后的轿车驾驶员。

车辆性质方面:全乡共计3900余辆各类机动车,大部分为摩托车和农用三轮车,近年来新增驾驶员和新增车辆涉及事故的居多,事故形态多为对向行驶碰撞运动车辆,主要原因为辖区内整体通行路面狭窄、坡陡弯急、视线不清所致,在车辆使用性质方面多为摩托车驾驶人不按规定行驶,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小型汽车驾驶员驾驶习惯不良,操作不当所致。

道路通行方面:天池乡通村公路共计11条,总长170、8公里,全部为等级外村道,路面宽度4、2米。物理隔离设施、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够齐全,标志缺失、标线模糊、弯道信号设施不尽合理。今年以来中队先后排查上报、协调整改病患路段36处;在事故易发路段栽装标牌标语45面;在32处急弯双向栽装减速标志,在6处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点栽装黄色警示标牌,在道路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66条,动员两站一室力量对各村组农户进行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明显。

客观环境方面:天池位居环县南端,气候条件相对湿润,道路两侧树木茂密,导致驾驶人视线不清,事故发生量总体集中在夏秋两季;所辖170、8公里通村公路,路面狭窄、坡陡弯急,事故多发生在急弯、陡坡和岔道口路段。

二、20xx年天池乡道路交通事故的季度规律特点和现场违法查处情况。

第一季度中队接警数量:20次,现场违法查处量:54起。

第二季度中队接警数量:30次,现场违法查处量:277起。

第三季度中队接警数量:29次,现场违法查处量:211起。

第四季度中队接警数量:38次,现场违法查处量:225起。

天池交警中队全年共接事故报警117次,现场违法查处量总计767起,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事故发生量和现场查处量明显偏低,第二、三季度,随着复工复产日益正常,车辆通行量大,同时受到道路两侧树木枝叶障目,导致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但是中队的查处力度依然持续跟进,第四季度入冬以来受集中降雪影响,导致路面湿滑,车辆操控制动失灵,路面积雪结冰,整体道路通行条件差,事故集中上升,为了紧急堵牢潜在漏洞,降雪期间交警中队会同乡交管站先后多次前往县城拉运炉渣105方,在重点隐患路段进行储备铺洒,有效规避了较大事故风险。今年中队密集的勤务模式、正确的教育引导和严格的"现场查控管理等手段的同步运用,为天池乡赢来了20xx年全年无死亡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环比下降,并且90%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为财产损失的简易事故的新局面。

通过对各项数据信息的归纳、整理和综合研究,深入剖析事故规律特点,我们基本能够做到以信息引领实战,以数据指导勤务。如某一路段连续发生的事故、某一时段连续发生的事故、某类车辆连续发生事故等,找出事故内在的规律特点。鉴于此,天池中队将在日后的工作过程中采取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合理的勤务模式,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游刃应对交通事故伤害。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报告 篇10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xx交通队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做了量工作:

一、力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在主干道、主要路口通过设立宣传点、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二是成立交通法规宣讲团,采取“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户”五进的方式,开展讲法、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是聘请法学专家,举办培训班,及时对全队260余名民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知识的轮训考试,并实行考核上岗等。通过以上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准确贯彻落实,xx交通队依据新颁布的法律以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地修改、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的规定》、《关于强制措施管理和使用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意见》以及《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有效地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确执行。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明确执法责任,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在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成立了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员会;实行了警务公开,建立了执法档案、案件审批层级把关等制度,促进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xx交通队执法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执法的准确率达99%。

四、加投入,科技强警。

针对交通管理面积、点多、线长,警力不足的问题,xx交通队。先后配置了数码相机、摄相机、雷达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技术设备,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既解决了执法中取证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警力不足的矛盾。通过网络比对的技术手段,在近年来专项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五、严格执法,力保交通畅通。

xx队本着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严肃查处了严重违《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做出了积极地努力。仅20xx年xx队就依法拘留严重交通违法人员近500余名,有效地遏止了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重交通事故的产生。针对当前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而由此引起的复杂交通环境,科学安排警力,合理增设交通标志和护栏,优化施工路段上的公交车及长途客车的发车频率和间隔等,较好地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

(二)道路交通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xx队虽然在法律宣传和教育上做了量的工作。但是,仍有不少市民对该部法律及相关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够。以至于在日常生活中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部分路段的交通信号灯、标识及护栏的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及护栏的设置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xx街沿街的文华、xx中学门前红绿灯的设置,虽然保障了学生出行的安全,但在学生上课期间,不时亮出的红灯不利于车辆的通行;有的骆较宽,绿灯时

间设置只有15秒,经常在斑马线上出现行人与机动车抢道的现象;有的路口信号灯不亮或被车辆撞损、有的车辆通行标识不够清晰或设置位置不合理,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交通的畅通;再者,泊车矛盾较为突出;隔离护拦高度太低,容易发生因行人翻越护拦而出现的交通事故。

三是少数公交巴士闯红灯、争道抢行、越线超车等违规行为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群众时有映,意见比较。

四是“套牌车、麻木、黑的”的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在市区的小街小巷不时有运营的麻木从身边穿行而过;在行人较多的车站、码头和路口,经常有黑的招揽生意;套牌车辆违法上路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在少数交警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用语不够规范、执法态度不够文明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和意见

1、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团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法制课的教育内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及交通设施,妥善解决好泊车难的问题,在以人为本的同时,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

3、加对套牌车、麻木、黑的等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道路交通有序和畅通。

4、建议区政府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尽早设立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利于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促进社会的和谐。

5、按照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干警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使交通执法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得到进一步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