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商务部关于促进美容美发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 发布文号 商商贸发[2010]481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0-11-29 实施日期 2010-11-29
法律话题 商贸服务 ;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居民服务

商务部关于促进美容美发业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商商贸发〔2010〕4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美容美发行业(生活类)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据测算,截至2009年底,全国美发美容企业(店)已超过100万家, 从业人员650万人,营业额达到3340亿元,美容美发业在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扩大服务消费以及吸纳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出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行业发展中也存在着法规标准体系不够健全,服务规范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较低,质量投诉时有发生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促进美容美发业规范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和不断丰富的生活需要为取向,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化、便利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为重点,推动美容美发业转型升级,促进美容美发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行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5年超过7700亿元。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美容美发网点明显增加,网络布局进一步优化,居民消费更加便利;通过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影响较大的美容美发企业品牌和服务品牌;美容美发教育、培训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使行业发展基本适应服务市场需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导,促进行业科学发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以及城镇化发展需要,将美容美发业纳入“十二五”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重点,优化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美容美发网点,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促进美容美发产业化发展,逐步形成以美容美发服务为主体、连接美容美发产品研发、生产、营销、展览、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等环节的产业链。健全美容美发行业服务体系,科学把握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引导经营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努力实现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快品牌建设,提升行业竞争力。积极培育行业品牌,推动一批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发展潜力大的美容美发企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品牌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实现跨区域、多元化发展。促进美容美发业与商务、酒店、餐饮、商业地产等行业的协同发展,探索发展集美容、保健、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行业交流与品牌推介,支持美容美发行业会展及品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品牌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行业创先争优,全面提升美容美发业发展水平。

(三)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行业管理法规、标准体系及服务监督评价体系,规范美容美发企业储值卡消费、会员制消费等服务行为,提高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美容美发企业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电话、网上预约和上门服务等便利高效的服务方式,不断扩展适应需求的新型服务项目。加强行业自律和行风建设,倡导诚信经营和规范服务,实行项目和服务用品明码标价,合理取费。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丰富多样、放心满意的服务。

(四)加强节能环保,倡导绿色消费。在美容美发行业广泛推广节能环保新技术,积极采用节约型设备、用品和清洁能源。引导美容美发业积极参与节能环保行动,自觉做到节水、节电、节气和安全环保,不断提高行业节能减排和节约化经营水平。美容美发用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及环保指标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促进美容美发业规范发展作为改善民生、加快服务业发展和扩大消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财政、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着力完善相关政策和促进体系,注重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努力为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健全规章标准,强化市场监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协会组织,大力宣传贯彻《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9号)、《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卫监督发﹝2007﹞221号)、《美容美发业开业的专项条件和技术要求》(SB/T10270-1996)等规章和标准,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企业经营、服务行为。要不断完善美容美发业标准体系,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美容美发行业管理的有效办法。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建立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和纠纷调解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三)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基础建设。要建立健全美容美发行业组织,尚未建立行业协会的地区应尽快组建。充分发挥协会在沟通政府与企业、规范行业行为、反映企业诉求、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开展标准制订、资质认定、质量鉴定、教育培训、会展交流、行业统计、信息发布、技能竞赛等工作,努力推进行业基础建设和行风建设,促进行业发展上质量、上水平。要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探索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的有效模式,努力提升美容美发从业人员素质。要加强美容美发业理论研究,不断创新和改进生活类美容技术和美容产品,促进美容美发产业化发展和质量、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宣传美容美发业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扩大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行业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广大企业规范发展、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对美容美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宣传,增强消费者对新兴服务项目的了解和认识,树立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时尚。要认真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卫生部(已撤销) · 2002-01-22
  2.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推行我区《美发美容服务质量》和《美发美...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 2004-08-11
  3. 四川省商务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等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 四川省商务厅 · 2006-02-16
  4. 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健康委 · 2021-05-28
  5. 北京市洗浴和美容美发经营场所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政府 · 2000-11-24
  6.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教育部办公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 卫健委 · 2020-04-03
  7.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停止播出“美容贷”及类似广告的通知 广电总局 · 2021-09-27
  8.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我省美发美容企业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 · 2007-07-20
  9. 青海省美容美发业管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商务厅 · 2005-05-19
  10.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9修正) 卫生部(已撤销) · 2009-02-13

相关工作报告范文

  1. 美容美发整规工作总结自查报告 61人关注
  2. 美容院工作自查报告 48人关注
  3. 美容店店长辞职报告 85人关注
  4. 最新美容师的辞职报告 1,531人关注
  5. 美容师辞职报告 1,907人关注
  6. 2023年美容师辞职报告 1,983人关注
  7. 理发店自查自纠报告 392人关注
  8. 化妆师自查自纠报告 1,303人关注
  9. 美容师辞职报告 356人关注
  10. 化妆辞职报告 1,637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