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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等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部门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总工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发布文号 粤人社发[2015]44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15-04-02 实施日期 2015-04-02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家庭服务业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两化建设”,认真抓好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 “两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作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对照《通知》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两化”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家庭服务体系建设中心城市及有条件的地区,要勇于创新,率先行动,充分发挥在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至2020年,基本建立起全省统一规范的家庭服务规范标准体系,全面推动家庭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品牌等得到较大提升,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明显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提升家庭服务业服务水平。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在居家养老服务、家政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评定、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制订实施地方性及行业规范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制定推广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比较成熟的家庭服务行业规范,推动家庭服务业行业依法、依规运作。二是要结合全民技能提升培训和劳动者技能晋升培训,制订实施本地区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计划。继续做好家庭服务类专项职业能力研发工作,开发适应家庭服务业的职业标准和题库,培养相关工种的技能鉴定考评员,加强家庭服务业专家队伍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整合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家政服务工程”、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等培训资源,建立完善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证书制度,引导依法规范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三是要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督促家庭服务企业依法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逐步实现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切实做好家庭服务业女性、青年从业人员的权益维护工作。四是要加快探索建立家庭服务业网络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提升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能力。五是培育发展一批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两化”建设方面的带动作用。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各项财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探索加强家庭服务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发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商务、总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两化”建设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两化”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年底向上级部门和同级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工作协调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各地“两化”建设实施方案请于4月底前报送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 东 省 民 政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商 务 厅

广 东 省 总 工 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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