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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18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商务部
发布部门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 发布文号 商建函[2020]453号
效力级别 部门工作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9-17 实施日期 2020-09-17
法律话题 社会管理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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