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鄂商运通[2012]2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全面掌握行业发展情况,深入了解企业政策需求,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商务部日前下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调查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1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决定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情况摸底调查工作。
通知明确指出,各地上报的文件材料将作为商务部考核各地再生资源体系建设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今后再生资源体系建设支持对象将从调查企业信息库中择优选取。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有关摸底调查工作,并于2012年5月25日前将、附件2的调查表及政策建议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厅;督促当地大、中型企业于2012年6月11日前将大、中型企业调查表在网上填报完毕。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督促企业准确、真实、全面填报,将本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按时完成商务部布置的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为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今后的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处 李莉萍 胡才波
联系电话:027-85788610 85722569
传真:027-85730921 85710937
邮箱:yjhx@hbdofcom.gov.cn,497565642@qq.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