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09年第21号)
经国务院批准,对实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进口产品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现就有关执行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从境外进口(包括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出区进入到境内)的特定产品,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出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征税决定实施之日起,所有此类产品停止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一律照章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二、对执行进口减免税政策的有关产品在实施临时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期间,应先按照海关总署规定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税税款保证金和相应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保证金,待有关对外贸易救济措施政策明确后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便于执行该项政策,将目前正在实施对外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作为公告附件一并对外公布。
四、自2009年5月1日起,申报进口的货物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正在实施的对外贸易救济措施产品及文件汇总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税则号列 |
原产地 |
文件号 |
文件标题 |
具体贸易救济措施及实施时间 |
1 |
马铃薯淀粉 11081300 |
欧盟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征收反倾销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07年2月6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8月18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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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合肼 28251010 |
日本 韩国 美国 法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6号 |
《海关总署关于执行部分进口原产于法国阿科玛公司的水合肼价格承诺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5年6月17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水合肼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4年8月3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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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氯甲烷 29031200 |
英国 美国 荷兰 德国 韩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英国、美国、荷兰、德国和韩国的进口二氯甲烷继续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期终复审裁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自2006年8月15日起,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4 |
三氯甲烷 29031300 |
欧盟 韩国 美国 印度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7号 |
《海关总署关于三氯甲烷反倾销案中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4年11月3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4年4月8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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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氯乙烯 29032200 |
俄罗斯 日本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5年7月2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和日本的进口三氯乙烯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1月7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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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苯酚 29071110 |
日本 韩国 美国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苯酚征收反倾销保证金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苯酚反倾销案和双酚A反倾销案中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韩国LG石油化学株式会社的进口苯酚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9年3月2日起,征收反倾销保证金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暂不征收反倾销税。 2009年2月1日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4年2月1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0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韩国LG石油化学株式会社生产的苯酚征收反倾销保证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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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壬基酚 (也称壬基苯酚) 29071310 |
印度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7年3月29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壬基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7月10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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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双酚A 29072300 |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7号 |
《海关总署关于苯酚反倾销案和双酚A反倾销案中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7年8月3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号 |
《海关总署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7年3月22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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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邻苯二酚 (含量≥98%) 29072910 |
欧盟 美国 日本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1号 |
《海关总署关于欧盟邻苯二酚反倾销案中有关法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8月27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邻苯二酚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6年5月22日起对美国、日本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2003年8月27日起对欧盟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5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邻苯二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12月2日起对美国、日本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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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环氧氯丙烷 29103000 |
俄罗斯 韩国 日本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6月28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9月21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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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丙酮 (又称二甲基甲酮,简称二甲酮,或称醋酮、木酮) 29141100 |
日本 新加坡 韩国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4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6月9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6号 |
《海关总署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7年11月23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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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甲乙酮[即甲基乙基(甲)酮,又名丁酮或2-丁酮]29141200 |
日本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6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7年11月2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和新加坡的进口甲乙酮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7年8月9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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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丙烯酸酯 (29161210 丙烯酸甲酯 29161220 丙烯酸乙酯 29161230 丙烯酸正丁酯 29161240 丙烯酸2-乙基己酯) (对美国、日本终止征收) |
韩国 马来西亚 新加坡 印度尼西亚 日本 美国 (已终止) |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4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脂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丙烯酸酯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税则号列29161200)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自2009年4月9日起,海关调整对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 自2008年4月10日起,期终复审期间对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4月10日起对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14 |
邻苯二甲酸酐 29173500 |
韩国 日本 印度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2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8月31日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8月31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15 |
乙醇胺 (29221100 单乙醇胺 29221200 二乙醇胺 不包括:单乙醇胺盐、二乙醇胺盐) |
日本 美国 伊朗 马来西亚 墨西哥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6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乙醇胺原产厂商适用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4年11月14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8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墨西哥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4年3月25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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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甲苯二异氰酸酯 29291010 |
日本 韩国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0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4号 |
《海关总署关于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中有关韩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在甲苯二异氰酸酯反倾销案中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11月22日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11月2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17 |
二甲基环体硅氧烷 (聚硅氧烷与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混合物除外) 29310000.01 38249099.04 |
日本 美国 英国 德国 韩国 泰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9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案中有关日本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英国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11月7日起对韩国和泰国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6年1月16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9月29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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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呋喃酚 29329910 |
日本 欧盟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2月1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25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6月16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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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 29349990.01 38249099.05 |
日本 韩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5月1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5年8月4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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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磺胺甲噁唑 29350030 |
印度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7年6月16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磺胺甲噁唑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7年2月1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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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聚酯薄膜 39206200 (“PETG板材”除外) |
韩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薄膜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韩国聚脂薄膜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期终复审裁定自2005年12月28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自2004年12月28日起,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22 |
聚氯乙烯 (纯粉) 39041090.01 (不包括“聚氯乙烯糊树脂”) |
美国 韩国 日本 俄罗斯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9月29日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9月29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23 |
PBT树脂 39079910.01 (该税则号列项下的“增强或改性的PBT树脂”除外) |
日本 台湾地区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1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7月2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2号 |
《海关总署对原产于日本和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3月22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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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丁苯橡胶 40021911 40021912 40021919 40021990.01 |
俄罗斯 韩国 日本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7号 商务部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06年第1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3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韩国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中有关韩国公司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俄罗斯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措施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韩国企业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胶等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8年9月9日起,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9月9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25 |
氯丁橡胶 40024910 40024990 |
日本 美国 欧盟 |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1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修改) |
2005年5月1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38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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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新闻纸 48010000 48026110 48026910 |
加拿大 韩国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4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4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在复审期间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进口新闻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期终复审裁定自2004年6月30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自2003年7月10日起,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27 |
电解电容器纸 48059110 |
日本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7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7年4月18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9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10月20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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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耐磨纸 48043900 |
美国 欧盟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1号 |
《海关总署关于耐磨纸反倾销案中有关德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12月13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6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34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耐磨纸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6月16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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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铜版纸 48101300.01 48101400.01 48101900.01 |
韩国 日本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3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8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生产厂商的进口铜版纸适用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铜版纸反倾销案中部分韩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的进口铜版纸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自2008年8月6日起,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3年8月6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30 |
氨纶 54024410 54024900.01 54026920 (2007年1月1日起,原税号54024920调整为税号54024410和54024900.01) |
日本 新加坡 韩国 台湾地区 美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71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8号 |
《海关总署关于氨纶反倾销案中有关新加坡公司名称调整事项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氨纶反倾销案中有关韩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2006年10月13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6号 |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氨纶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6年5月24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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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不锈钢冷轧薄板 72193100 72193200 72193300 72193400 72193500 72199000 72202010 72202090 |
日本 韩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2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5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8号 |
《海关总署关于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中企业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中韩国INI STEEL株式会社权利义务变更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
期终复审裁定自2006年4月8日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自2005年4月13日起,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32 |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 90011000.01 (范围仅包括””G652系列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不包括该税号下的其他型号的光纤以及光导纤维束和光缆) |
美国 日本 韩国 |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25号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公告2004年第47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韩国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税税率的公告》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等国家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联合公告》 |
2005年1月1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五年。 |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1号 |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对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补充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
2004年6月16日起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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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其他 |
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80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6号 |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实施反倾销措施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实施反倾销措施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的公告》 |
说明:表格中所列文件供参考,具体内容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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