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商务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家电下乡销售及服务网点备案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商(建)发[2009]94号)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
3月10日,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公告了我区第二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名单。为了做好我区家电下乡工作,为农民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选择好销售网点是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环节。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精神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家电下乡实施方案》(宁商发[2009]21号),结合我区家电下乡工作自2月28日启动以来的实际情况,现将第二批销售、服务网点确定及备案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
我区中标流通企业要按照销售网点备案条件到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中标流通企业名单附后)。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补贴类产品不享受补贴。中标流通企业在各市、县(区)、乡镇除自身直营门店及加盟店外,可优先选择当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销售网点,与农家店签订销售协议。每个县(区)城区内至少有2家,乡镇至少设立1家以上,南部山区重点乡镇应至少设立1家销售网点,以方便农民购买和维修。
销售网点登记备案条件为:1、必须是中标流通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2、市、县(区)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乡镇门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边远山区乡镇可适当放宽;3、必须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等服务能力;4、必须设立家电下乡销售专区(柜),并固定专人进行讲解、咨询、演示,严禁不带标识卡的产品进入专销区(柜)范围;5、要在门店内外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牌,张贴企业签订的《家电下乡销售服务承诺书》、家电下乡宣传告示(向农村居民告知本企业或本网点销售的补贴类家电品种、型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6、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7、必须具备开具家电下乡专用税务发票的条件;8、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隐患;9、企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
为保证对销售网点的监督和管理,同一销售网点不能重复备案。即同一个销售网点,由一家中标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中标企业除直营网点外,对加盟及授权网点应允许其自主选择所属中标企业,并不得限制其经营、销售其他品牌产品。即一店多品,既方便农民选购产品,又可节约流通成本。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网点登记备案时,与中标企业协商后由销售网点自主选择所属中标流通企业。
二、销售网点备案的程序和要求
由中标流通销售企业登录“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www.jdxx.gov.cn),统一添加其符合上述条件的销售网点并录入相关信息。中标销售企业携带以下资料统一到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一)填写完整、准确的《宁夏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必须加盖中标流通企业或其授权的驻宁办事处公章,并附中标流通企业对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二)销售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
(三)销售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销售网点公章。
(四)销售网点与中标流通企业或授权的驻宁代理商签订的协议。
(五)中标流通企业申报销售网点时,一并报送售后服务网点登记表。
销售网点备案分批进行。中标流通企业可以先申报具备条件的直营店、加盟店、授权店。以后视经营情况需要增加销售网点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县(区)商务部门申请备案。由县(区)商务部门每季度汇总报各市商务局。
三、商务主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备案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接到销售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后,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备案:
(一)查看网上信息
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是否有该销售网点的信息。如有,则可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审核;如无,可通知该销售网点与中标流通企业联系备案事宜。
(二)审核资料
主要审核该销售网点5类必需的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在网点备案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并在密钥发放后及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审核通过。备案材料由各县(区)商务部门存档,按(附件2)要求,由各市商务局汇总各县(区)确认销售网点后,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备案。
(三)组织现场查看
检查该销售网点是否符合上述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对有疑问的销售网点进行现场核查,2个工作日内,做出核查结论。
(四)网上备案审核
如经上述程序检查合格后,登陆家电下乡主页(www.jdxx.gov.cn),点击“管理部门登录”进入系统(如果还没有激活密钥,请先激活密钥),点击左上角的“销售网点备案”后,出现销售网点备案模块,点击“审核”后输入审核意见,并选择审核结果,点击“确定”,系统提示信息保存成功后,备案操作即可完成;如经上述程序检查不合格,则不予批准备案登记。
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的销售网点直接到吴忠市、中卫市商务局登记备案。
(五)网点确认。各市商务局将确认的销售网点汇总上报自治区商务厅,并授予“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匾。各销售网点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
(六)获得商务部、财政部中标的生产企业的家电产品,在我区销售时,需通过宁夏中标的流通企业进行。
四、做好家电下乡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受理中标流通企业的网点备案申请,在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要加快工作进度,提升工作效能,及时协调处理销售网点备案中出现的问题。
(二)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备案网点的监管,特别要对产品质量、价格、宣传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和维修、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自治区商务厅备案。各中标流通企业如举办家电下乡促销活动要将方案报各市商务局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要加强对家电下乡经销商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虚假宣传、混淆视听、误导农民、扰乱市场、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会同财政、工商、公安、质监、税务、物价等部门按照《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网点备案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企业乱收费、吃、拿、卡、要。
(四)发票供应及使用。对确认备案的销售网点,由中标流通企业统一到自治区国税局申购家电下乡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由中标流通企业或特许经销商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按照“票随货走,一物一票,一票到底”的原则,将货物和发票配送给各自销售网点,各销售网点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开具给购买人,各销售网点与中标流通企业之间只收取手续费。各中标流通企业或特许经销商应按规定使用、开具和保管,按月向国税部门办理纳税和发票报验手续。
请各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于4月17日前将销售网点名单及相关材料纸制和电子文本报各县(区)商务部门,各市商务局于4月24日前将汇总的销售网点报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
1、宁夏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宁夏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服务网点登记备案表;
3、宁夏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汇总表;
4、宁夏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售后服务网点明细;
5、宁夏第二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名单(九家)。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宁夏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申请表
销售网点名称 |
|
区域经销商名称 |
|
所属中标流通企业名称 |
|
主营中标企业和产品品牌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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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
销售网点地址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是否具备互联网条件 |
是 否 |
是否能开家电下乡专用发票 |
是 否 |
是否具备售后服务 |
是 否 |
中标流通企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审 核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宁夏 市、 县区
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
中标流通企业全称(盖章): 中标企业详细地址:
中标流通企业联系人: 中标企业联系电话:
销 售 网 点 明 细 表
序号 |
网点名称 |
与中标流通 企业关系 |
级别 |
营 业 面 积 (㎡) |
工 作 人 员 (人) |
是否 配备 联网 终端 |
是否 开具 税务 发票 |
详细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微机操 作 员 |
营业执照 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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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营 |
加盟 |
授权 |
县 区 级 |
乡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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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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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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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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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中标流通企业填写。
宁夏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汇总表
市:
所属县(区) |
所属 乡镇 |
所属中标 企业名称 |
所属区域 经销商名称 |
网点名称 |
地 址 |
主营 面积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网 址 |
与中标企业的 经营关系 (直营、加盟、授权) |
宁夏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
序号 |
网点名称 |
与企业关系 |
级别 |
人员(人) |
详细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直营 |
特约 |
授权 |
县 (区) 级 |
乡 镇 级 |
业 务 |
技 术 |
|||||
1 |
|||||||||||
2 |
|||||||||||
3 |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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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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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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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10 |
|||||||||||
注:由中标流通企业填写。
宁夏第二批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名单(九家)
序号 |
中标流通企业名称 |
地 址 |
联系人、电话 |
邮 箱 |
1 |
新华百货东桥电器有限公司 |
银川市良田开发区0111-89号 |
赵军龙 13909503931 传真0951-:6011110 |
dl@xbdq.com |
2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7# |
陈 剑 13709518111 传真:13629580112 |
chenjian@nx.chinamobile.com |
3 |
宁夏冠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218号冠明通信大世界7楼 |
游晓明 0951-6091386 传真:0951-4011112 13709503339 |
youxm@vip.sina.com |
4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 |
叶金魏 13309579814 传真:0951-6037273 |
yejwb@lenovo.com |
5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商务中心9楼 |
王向宇 13323572176 传真:0951-6035690-605 |
Wangxiangyu@founder.com |
6 |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银川市解放西街9号区邮政大厦1308室 |
丁宾 13139503867 传真:0951-4013026 |
dingbin@thtfpc.com |
7 |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
王利斌 13991232760 传真:029-82309130 |
wanglb@greatwall.com.cn |
8 |
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解放东街227-2号 |
刘彦军 13995309777 传真:0951-6738666 |
baixue@chingbaixue.com |
9 |
江苏博西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市中山路129号中南国 际大厦20、21楼 |
何 芳 0951-8268634 传真:6035261 |
Hf7550@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