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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文章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财税[2006]6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6-01-26 实施日期 2006-01-01
法律话题 税务 ; 对外贸易 产业领域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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