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汇报书 - 报告范文法规查询
汇报书
法律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 国税函[2004]825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4-06-25 实施日期 2004-06-25
法律话题 税务 ; 科技创新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4年6月25日 国税函[2004]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取消“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如何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后续监督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第三款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予以取消。取消审核手续后,纳税人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仍应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将认定后的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主管地方税务局要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

本网站对法规内容的时效性、准确性不作任何担保,使用者应自行核实,如需正式引用或作为法律依据,请以有权机关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相关法规推荐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 · 2009-04-24
  2. 地质矿产部技术转让试行办法 地质矿产部(已变更) · 1982-08-17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thyssenkrupp stahl公司向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 · 2007-11-20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奥旺尼可电池公司和美国高通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 国家税务总局 · 2004-04-08
  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泰克曼公司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 2004-08-27
  6.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范梅勒糖果荷兰总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 2003-11-05
  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 2013-10-21
  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 2013-09-29
  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 2002-08-19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凯宾泰克公司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 2002-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