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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肉类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7-05-28 实施日期 2007-05-28
法律话题 市场流通 产业领域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肉类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最近,猪肉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相关生活必需品价格也在高位运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平稳运行,各地均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更好地掌握市场变化趋势,保障市场供应尤其是肉类市场的供应,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密切监测市场变化。针对近期猪肉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自5月25日开始,对全省生活必需品实行了日报告制度,由商场、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监测样本企业,及时报告市场价格及供求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全省市场动态,重点加强猪肉、禽蛋市场的监测和预警。各级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督报,指导企业准确及时填报,并对企业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同时,要加强对百县农村市场和中央、省级生猪储备基地、定点屠宰企业的监测,督促有关县(市)商务局、储备基地场、定点屠宰企业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在猪肉价格平稳之前,各市商务局要于每周一12:00之前报送前一周猪肉市场情况,包括货源供应、猪肉批发、零售价格变化、屠宰量、市场销量变化、市民情绪等,以及各地为维护市场平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一旦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或居民抢购等情况,请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报省厅。

二、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组织货源。省商务厅成立全省商务系统肉品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由仲继安副厅长任组长,省整规办、市场运行调节处、市场体系建设处、商业改革发展处、省定点屠宰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商务局主管局长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各级商务部门,认真做好当前肉类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市场运行调节处。各设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立即开展工作。针对当前市场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本地猪源底数,指导、督促加工、流通企业及有关部门加强生猪货源组织工作,做好生猪产销衔接,妥善安排市场,确保均衡上市,保障市场供应,做到猪肉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有效预防市场异常波动。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

请各设区市商务局将肉类市场供应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名单于5月30日前报我厅。

三、搞好宣传,正确引导消费。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及时向广大消费者传递生猪及肉品市场信息,消除恐慌心理,并宣传科学消费肉品的有关知识,正确引导消费,以稳定人心,稳定市场。

省商务厅肉品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场运行处)联系电话:0311-87909537、87909572,联系人:乔建军、李志会、杨进祥(手机:13931869349),传真:0311-87909571,邮箱:scyx@hecom.gov.cn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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