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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部门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柳政办〔2020〕89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9-09 实施日期 2020-09-09
法律话题 企业公司 产业领域 公共管理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柳州市2020年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2020年第三产业发展工作,加快实现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促进全市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专班,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实现服务业“个转企”500家以上,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0家以上。其中,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实现新增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03家以上。

2020年各县区“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目标

个转企”目标任务

小上限(小上规)”目标任务

后备企业

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目标合计

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500

1000

500

380

120

城中区

100

190

95

76

19

鱼峰区

85

160

80

61

19

柳南区

95

160

80

61

19

柳北区

85

160

80

61

19

柳江区

28

64

32

27

5

柳城县

13

32

16

13

3

鹿寨县

13

32

16

13

3

融安县

13

32

16

13

3

融水县

13

32

16

13

3

三江县

13

32

16

15

1

柳东新区

28

64

32

17

15

北部生态新区

14

42

21

10

11

2020年9月1日-11月10日各县区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月度”入库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

合计目标任务

91-1110日批零住餐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91-1110日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入库任务数(家)

9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9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10月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10月其他营利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1110日前批零住餐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1110日前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任务数(家)

全市

303

228

75

76

25

76

25

76

25

城中区

42

30

12

10

4

10

4

10

4

鱼峰区

42

30

12

10

4

10

4

10

4

柳南区

42

30

12

10

4

10

4

10

4

柳北区

42

30

12

10

4

10

4

10

4

柳江区

30

24

6

8

2

8

2

8

2

鹿寨县

15

12

3

4

1

4

1

4

1

柳城县

15

12

3

4

1

4

1

4

1

三江县

15

12

3

4

1

4

1

4

1

融安县

15

12

3

4

1

4

1

4

1

融水县

15

12

3

4

1

4

1

4

1

柳东新区

15

12

3

4

1

4

1

4

1

北部生态新区

15

12

3

4

1

4

1

4

1

2020年各部门“小上规”目标

责任单位

涉及行业

后备企业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目标任务

全 市

服务业

240

120

市商务局

商务服务业、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

56

25

市科技局

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技术服务

37

16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资源勘察测绘

6

4

市教育局

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

7

5

市民政局

婚姻管理、婚庆服务、殡葬管理、

养老服务业

2

2

市卫健委

营利性医院、医美整形、口腔医院、

医疗保健

8

5

市国资委

国有服务业企业及下属企业

10

3

市人社局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机构

33

14

市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广告业

6

5

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业、物流业

33

10

市文广旅局

旅行社、旅游景点、星级宾馆、艺术考级机构、博物馆展览、娱乐业

16

10

市消防支队

消防安全

2

2

市司法局

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机构

5

2

市邮政管理局

快递业、邮政服务

3

3

市住建局

物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咨询、勘察设计

15

13

市水利局

水利工程服务

1

1

二、工作机构

成立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入统工作专班,领导和协调全市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

组 长:蒙启鹏副市长

副组长:韦拥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伯臣 市商务局局长

蒋为民 市市场监督管局局长

成 员:兰海波 柳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伟明 鹿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远昭 融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韦宙章 融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雷道理 三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飞虎 柳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佟德军 城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黄立平 鱼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肖 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韦斌忠 柳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杨豪明 柳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金 瑜 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卢展超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娜玲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周卫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 福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世贤 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曾爱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黄天寿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梁向增 市统计局副局长

江 峰 市税务局副局长

周俊明 市政府督查专员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伯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卢展超、杨娜玲同志兼任。办公室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各抽调1名同志在市商务局集中开展工作(先行抽调集中办公一个月)。

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市级部门工作职责

1.市级专班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建立服务业后备企业库;建立统计、税务、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全市服务业“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实施定期的专项督查和通报制度;向市级专班定期汇报工作。

2.市商务局:负责市级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

3.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市个体工商户及法人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动态更新、统计、汇总和反馈工作,及时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做好“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的摸底调研、宣传动员、政策咨询工作。指导全市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帮扶、指导全市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做好环保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同时开展环保执法和检查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全市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安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6.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企业的治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执法工作。

7.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做好市本级并指导各县区开通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变更为法人企业绿色通道,同时做好服务工作。

8.市统计局:及时向市级专班通报上级统计部门对新增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最新制度要求,及时做好企业申报入库的指导工作并将企业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平台进行统计;定期反馈企业入库的情况,组织做好企业入库的统计培训。

9.市税务局:及时统计、汇总和反馈相关税收数据,协助专班建立和维护好企业后备库。

10.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市级专班办公室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二)县区(新区)工作任务和职责

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必须参照市级专班模式成立县区(新区)工作专班,牵头组织辖区内“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制定本辖区“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每个月的目标任务,实施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配套政策。建立本辖区企业培育后备库,明确上限(上规)入统重点培育对象,做好企业服务和培育工作,完成辖区内“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县区为主,集中攻坚。各县区(新区)政府(管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牵头组织专班排查后备库个体工商户和法人企业,逐个进行研究判断,主动上门开展政策解答、宣讲和跟踪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动员其“个转企”“小上限(小上规)”,对不配合的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再次动员,依法依规进行应统尽统。各县区、新区专班办公室要按市级专班办公室要求,每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市级专班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发现县区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并将督查情况报告报市委、市政府。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级专班办公室每周对各县区(新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市领导。

(四)建立定期碰头会商制度。市级专班每10天一次召集县区成员碰头会商工作推进情况,对完成任务不理想的县区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印发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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