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7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商发[2007]215号)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区外贸出口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支持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对外贸易,实施“走出去”战略,现就2007年度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保费补助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条件和范围:
(一)企业条件: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进出口业务、出口退税、外汇管理、海关监管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合同规定申报并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二)企业范围:
1、经自治区商务厅会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调查,2007年选择符合调整优化我区出口商品结构的五户左右农产品进出口企业、五户左右高新技术或机电产品进出口企业先行试点(试点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2、山区8县及红寺堡开发区农产品出口企业;
3、宁夏建设集团对外工程承包业务中的有关项目。
二、保费补助标准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且在支持范围内的企业,凡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投保业务,其申请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按以下规定标准于2007年年度终了后,给予一次性资助。
(一)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农产品,在中央财政给予50%保费支持的基础上,对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企业自治区财政再按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助,其他地方企业再按保费支出的30%给予补助;
(二)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高新技术或机电出口产品,由自治区财政按保费支出的40%给予补助;
(三)对宁夏建设集团对外工程承包业务中的投保费用补助标准,视2007年度该企业实际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情况,由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另行决定。
三、保费补助时限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企业已报关出口或已签定对外工程承包合同,并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业务。
四、保费补助的申请和审批
(一)申请企业按上述规定标准,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按每笔投保合同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保费补助资金:
1、《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2、出口信用保险单,保险费通知书复印件;
3、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具的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4、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5、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二)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收到企业保费补助申请后,及时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就企业投保及保费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和审核、汇总,在宁夏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下达补助资金。
五、其他
(一) 本通知所指农产品的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4)第一章至第24章所列产品,以及税号为2905.43、2905.44、33.01、35.01至35.05、3809.10、3823.60、41.01至41.03、43.01、50.01至50.03、51.01至51.03、52.01至52.03、53.01和53.02的产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分别指《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和《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目录》(2006)所列产品。
(二) 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要加强沟通,做好有关信息资料的共享和对账、清算工作,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西安营业管理部应在2007年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提供各企业投保及实际缴纳保险费统计表。要强化对投保企业的服务、指导,保证中央和自治区保费补助资金政策的落实。
各有关企业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联系。
1、2007年宁夏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试点企业名单
2、2007年试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财政厅
二○○七年五月八日
2007年宁夏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试点企业名单
一、出口农产品试点企业:
宁夏商业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宁夏新野贸易有限公司、宁夏西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宁夏平罗中南工贸有限公司;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出口农产品企业
二、出口高新技术或机电产品试点企业:
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宁夏大荣化工冶金有限公司、宁夏有色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宁夏建工集团
2007年试点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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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海关编码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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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 |
(美元) |
投保起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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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保费 |
(美元) |
申请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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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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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产品 |
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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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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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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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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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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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审核意见 |
审核资助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公 章) 处室负责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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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意见 |
审核资助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公 章) 处室负责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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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申请表一式四份,申请企业、信保公司、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各一份。
2、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须填写全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