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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系统2001年卷烟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04-04 实施日期 2001-04-04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系统2001年

卷烟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国家局各直属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日常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烟草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烟草系统2001年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01年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清查烟草系统商业企业“家底”,彻底摸清企业的资产状况,在此基础上核实国家资本金,利用现有清产核资政策,争取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健全和完善企业有关管理制度,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为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打下基础。

清产核资是推动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企业监管的重要措施。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全局观念,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待清产核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切实把企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烟草系统清产核资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国家局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烟草系统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省级局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所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各企业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企业的经理(法人代表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副经理具体负责抓此项工作。

三、方法步骤

烟草系统2001年商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清查的时间点统一定于4月30日24时,分为准备阶段、资产清查、资本金核实阶段,全部工作9月30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4月1日至4月30日为清产核资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提高认识。

2.健全组织,培训骨干。

3.制定计划。做到目标任务明确,各项措施具体,职责落实。奖惩分明,以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4.做好清查的各项资料、工作底表和物质准备。

(二)4月30日至8月31日为资产清查、资金核实阶段。

资产清查时间点后,各省级局要组织企业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单位在资产清查过程中,要认真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核对和查实,要做到帐实相符、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切实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如实填报清产核资报表。

在资产清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资金核实。企业对于清理出来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等问题,必须如实反映,不得隐匿不报;要明确提出处理方案,如实填报申报表。

国家局拟于8月20日汇总审核企业资金核实申报表,报财政部审批。

(三)9月1日至3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进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认真总结;修订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省级局要组织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的自查和互查。在此基础上,国家局将会同财政部有关部门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资产清查、资金核实的要求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系统2000年卷烟工业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烟财[2000]211号)有关对资产清查、资金核实的要求执行。

(二)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申报的要求

1.企业申报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

2.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潜亏挂帐中的“成本大于售价”和“高留低转”两项,财政部统一规定不予申报;

3、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潜亏挂账中的“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两项,应全部转为明亏,冲减未分配利润;

4、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呆坏账损失、有问题长期投资及政策性应补未补挂账,只能由企业自行列损益处理,不能冲减所有者权益。

(三)冲减所有者权益的顺序

企业若将经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申请冲减所有者权益,则首先冲减盈余公积,其次冲减资本公积,最后适当冲减实收资本。同时注意:盈余公积中公益金不得冲减,资本公积中土地估价(1995年清产核资时土地估价入账值)不得冲减;冲减实收资本后,实收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

资金核实申报表中冲减未分配利润,只限于“应提未提”和“应摊未摊”两项潜亏挂账转明亏。

(四)对各省烟草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要求

1、各省烟草公司不仅要负责做好本部的清产核资工作,还要组织好各市、区及分县公司的清产核资工作。

2、各省烟草公司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参加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

3、各省烟草公司负责汇总和收集本省各级烟草分公司的清产核资报表和软件,按照汇总审计报告格式,将全省清产核资工作情况,特别是申报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发生的原因以资金核实申报报告方式加以说明。

资金核实申报报告内容包括:

(1)全省烟草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工作和申报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的户数、范围;

(2)全省烟草公司清产核资的资产清查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对全省烟草公司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确认情况;

(4)全省烟草公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申报情况,重点按资产类别说明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发生的原因;

(5)全省烟草公司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申报处理办法(列损益还是冲权益)。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有资质证明,且总部在省会城市。

2、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参加各省烟草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熟练掌握清产核资有关政策文件。

3、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派专人参加各烟草公司的资产清查、盘点,帮助和督促各烟草公司及时取得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相关证明材料。

4.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严格依据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认真审核确认各烟草公司的资产损失资金挂账,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有关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要求

1.清产核资审计报告数量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每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烟草分县公司出具一份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其负责的每一个市、区分公司再出具一份市、区烟草分公司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其负责的所有市、区烟草分公司出具一份汇总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2.清产核资审计报告质量

清产核资审计报告必须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文字严谨、责任明确。

3.清产核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

(1)各烟草公司的资产清查结果。包括;各类资产的账面数;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数;

(2)对各烟草公司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分别予以确认。

流动资产损失的确认:

呆坏账损失:清查出的金额、笔数、发生年限;确认金额、笔数、发生年限、确认原因(逐笔写明)、确认的呆坏账中有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证明的有多少笔、多少金额;未取得相关证明材料的有多少笔、多少金额、年限;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笔数;

烟叶损失:清查出的金额、数量、年限;确认的金额、数量、年限和详细原因(盘亏、霉变、降等降级等);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数量;

卷烟损失:清查出的金额、数量、年限;确认的金额、数量、年限和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数量;其他存货损失:清查出的金额、数量、年限;确认的金额、数量、年限和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数量;其他流动资产损失:清查出的金额、数量、年限;确认的金额、数量、年限和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数量。

长期投资损失的确认:

清查出损失金额、笔数、发生年限;确认(逐笔确认)金额、笔数、发生年限、确认的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笔数。

固定资产损失的确认:

烟机、复烤设备损失:清理出的损失金额(原值、净值)、台数、已使用年限;确认(逐台)的损失金额(原值、净值)、台数,已使用年限,确认的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台数;

房屋、建筑物损失:清理出的损失金额(原值、净值)、数量、已使用年限;确认(逐栋)的损失金额(原值、净值)、数量,已使用年限,确认的详细原因;同意企业申报的金额、数量;

在建工程损失:清理出的损失金额、数量、在建年限;确认(逐个确认)的损失金额数量,发生年限,确认的详细原因;

其他固定资产损失:同上。

其他资产损失的确认:

清理出的损失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的损失金额、笔数,年限,确认的详细原因。

资金挂账的确认:

应提未提:清查出的挂账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确认)的金额、笔数、年限及发生的详细原因;同意转明亏数。

应摊未摊:清查出的挂账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确认)的金额、笔数、年限及发生的详细原因;同意转明亏数。

财政应补未补挂账:清查出的挂账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确认)的金额、笔数、年限及发生的详细原因;同意列损益数。

存货高留低转:清查出的挂账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确认)的金额。笔数。年限及发生的详细原因;

成本大于售价:清查出的挂账金额、笔数、年限;确认(逐笔确认)的金额、笔数、年限及发生的详细原因;

(3)汇总同意企业对损失挂账数额的申报处理办法:自行列损益金额、潜亏转明亏金额、冲减权益金额(分项)。

(4)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001年烟草商业企业清产核资报表:封面、国烟清企01表、02表、03表和附表(附表只限基层独立法人,即县分公司、市区分公司、省公司本部上报)。

未确认损失明细表(按资产类别填列)。

项目名称

损失金额

未确认原因

备注

有关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和总结

为能保质保量完成商业清产核资工作任务,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以利于全行业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在资金核实完成后,国家局将对各省清产核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同国烟财[2000]211号。

对验收不合格的企业要推倒重来,对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的,要追究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严防清产核资工作走过场。各级清产核资机构在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要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上一级清产核资办公室。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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