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商务厅关于调整《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响应等级的通知
(皖商运字[2012]550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省防指决定自8月12日8时起,将《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由Ⅱ级降为Ⅲ级,同时解除《安徽省防台风工作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根据要求,我厅决定取消《安徽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Ⅱ级响应机制。
各地商务部门要迅速将工作重心由防台风应急转向防汛、防洪和救灾工作上来,继续加强市场监测,积极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调运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平稳,维护好我省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