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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布文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2001-04-09 实施日期 2001-04-09
法律话题 产业领域

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推行原烟交接、

委托加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00一年四月九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现将《关于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烟草行业“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和“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工作重点,深化烟叶流通体制改革,保障烟草行业新世纪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局(总公司)决定从2001年到2003年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工作,以保证烟叶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烟叶等级质量稳步提高,建立规范有效的烟叶购销新秩序。

一、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多数烟叶产区仍然延续传统的挂杆复烤,工商交接后再打叶复烤的购销加工方式,由此造成烟叶加工购销环节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加工环节多,烟叶质量得不到保障,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严重偏低;二是购销行为难以规范,容易产生体外循环;三是两次复烤费用增加,烟叶损耗大;四是片烟加工任务严重不足,设备闲置。据匡算,国内卷烟生产和出口备货年需复烤加工烟叶180万吨,省际间烟叶调拨量在80万吨左右。目前全国种植烟叶的县级单位615个,种植烟叶的地级单位147个,国家局(总公司)批准的挂杆复烤厂173个,未经国家局(总公司)批准的挂杆复烤厂70个左右。通过“七五”、“八五”和“九五”技术改造已形成打叶复烤生产能力170万吨,“十五”期间再形成10万吨打叶能力。到2003年完全有能力做到烤烟、白肋烟等烟叶的打叶复烤加工,全部实现片烟投料。近两年部分重点卷烟企业已实行片烟投料,并在产区接收原烟,配方打叶,派人监督工,取得明显成效。各级烟草部门和烟草工商企业要打消对原烟交接、委托加工存在的各种思想顾忌,充分认识全面实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目的和意义。

全面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是规范烟叶购销行为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烟叶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烟叶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的根本措施,是适应卷烟企业工艺改革和产品结构调整的客观需要。全面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能够有效遏制不规范经营行为,解决烟叶流通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烟叶工商交接等级合格率和片烟加工质量,减少环节和烟叶损耗,降低费用,促进卷烟工艺改革,提高烟叶利用率。

二、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指导原则

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总的原则是“统一规划、全面推行、分步实施、限期完成”。各级烟草部门、烟草工商企业要统一认识。统一规划。统一安排,各方面都要下定决心,逐步实现全面推行原烟交接、就地就近委托加工。

已建成的打叶复烤企业要尽快转变职能,取消烟叶经营权,由经营服务型过渡到加工服务型,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适应委托加工需要;尚未建成的打叶复烤企业要抓紧技术改造步伐。加速淘汰挂杆复烤企业,对关、停企业要妥善安置现有人员并处理好债权债务问题。

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要兼顾产销双方利益,保证产区合理利益。从2001年起必须全面实行分公司统一经营烟叶,零散、规模小的产区逐步过渡到由省级烟叶公司统一经营的体制;产区县级烟草公司要把主要精力用在组织烟叶生产,提高质量,搞好收购方面上来。卷烟生产企业要适应片烟投料的工艺要求,尽快取消打叶线,充实烟叶验级和监督加工人员,把购进烟叶等级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管理工作延伸到产区和复烤厂。

三、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目标

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要达到以下目标:2001年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烟叶占全部烟叶调拨总量(含省内和省际间)的40%,2002年达到80%,2003年达到11%。

国家局(总公司)确定的重点骨干卷烟生产企业到2002年要全部实现原烟接收,就地就近委托打叶复烤企业复烤加工烟叶,实现片烟投料。其他卷烟生产企业在2003年前实现原烟接收、委托加工。

烟叶产区必须保证把原烟调拨给烟厂,加快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实施步伐,提高打叶复烤设备利用率。烟叶主产区要在2002年全部实现原烟交接。已投产的打叶复烤企业2001年起全部实现委托加工。

四、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主要措施

(一)限期取消挂杆复烤企业。同一烟叶生产经营区域内,凡打叶复烤生产线已建成投产的,原则上不再挂杆复烤烟叶,到2003年全部淘汰挂杆复烤企业。挂杆复烤企业的临时工要按有关规定清退,固定工要充实到基层站和打叶复烤企业,挂杯复烤设备要及时拆除,厂房和仓库要充分利用。

(二)制定合理的原烟调拨价格和片烟加工费用标准。要适当提高原烟调拨价格,保证产区利益,提高原烟交接的积极性。片烟加工费用标准由国家局(总公司)统一核定,工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三)加快打叶复烤企业改制步伐。已建成的打叶复烤企业和在建打叶复烤企业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实现工商联合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到2003年全部复烤企业完成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各省级局(公司)要紧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搞好规划,制定本省原烟交接、委托加工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分步实施目标和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要切实加强对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烟叶和卷烟生产的领导要具体负责,组织有计划。运行、烟叶等部门参加的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同时,卷烟生产企业要选派有一定政治业务素质的人员,经过培训后充实到烟叶工作岗位上。打叶复烤企业要加强技能培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适应委托加工的需要。有条件的省级局(公司)、烟草工商企业要及早动手,建设一部分原烟和成品烟仓库。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挂杆复烤企业的厂房和仓库作为过渡仓库。

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工商企业要把推行原烟交接、委托加工作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建立烟叶购销新秩序的重要工作来抓。对于不能按照要求完成这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局(总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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