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地质调查项目评审等业务活动的通知
(中地调办发〔2013〕16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室:
为贯彻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地质调查项目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规范项目评审次数。立项论证、设计评审等可以集中组织的业务活动,原则上以项目组织评审单位(部门)为单元,集中组织评审。质量检查、野外验收、报告评审等业务活动尽可能与财务检查活动统一组织安排。规范技术咨询、研讨、交流等业务活动,举办预算外的技术咨询活动,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杜绝以技术咨询等名义开展与业务无关的活动。
二、加强评审等业务活动的专家管理。评审等业务活动专家组人数不得超过中国地质调查局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人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必须从局专家库中选取.
三、控制业务活动评审费(包括咨询费等)发放。严格预算执行,评审费发放范围仅限于参加业务活动的专家。单位自身组织的成果交流、业务研讨等活动,不得向本单位、本项目人员发放评审费。设计初审、报告初审以及承担单位自己组织的检查或验收,不得以专家名义发放评审费。
四、压缩项目评审等业务活动预算。严格控制地质调查项目中的会议费和咨询劳务费。对2013年地质调查项目中的会议费和咨询劳务费,各单位应进行梳理,尽量压缩,将调减出的经费用于项目的其他实际工作。
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遵照上述要求执行,切实推动地质调查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3年3月15日
